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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紐約州):你可能能申請什麼

🔎 會影響綠卡嗎?

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審查 —— 現行規則把「補充營養援助計畫(SNAP)或其他營養項目」明確列在「不予考慮的公共福利」清單的第一項,領取它不影響你的綠卡或移民身分申請。現行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項目);(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如養老院或精神衛生機構的長期入住)。SNAP 兩者都不屬於 —— 它既不是現金補助,也不是機構照護。USCIS 明文規定:不考慮領取上述清單內福利,也不考慮為其取得的核准或證明。 檢視詳情

這是什麼

每月發放的食品補助,幫助低收入家庭購買食物。補助以電子福利轉帳卡(EBT 卡)發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發放,像刷銀行卡一樣在獲授權的超市、雜貨店購買食品。補助金額依據美國農業部的「節儉食品計畫」(Thrifty Food Plan)計算,每年隨食品價格調整,並按家庭人數與扣除必要開支後的月收入而定。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食品與營養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機構經辦 —— 你必須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請,因此申請入口與當地名稱因州而異(加州稱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請後 30 天內發放;若家庭幾乎沒有錢、急需幫助,最快可在 7 天內拿到。

SNAP(紐約州不另起品牌名,官方就叫 SNAP —— 紐約州臨時與殘障援助辦公室 OTDA 的頁面標題即「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紐約市由人力資源管理局 HRA 經辦)

要符合什麼情況

收入門檻

  • 全家庭(有勞動收入、且家中無 60 歲及以上或殘障成員)150% FPL🔑 SNAP 的收入線按家庭人數定,不是按某個人定 —— 一起居住並共同採買、做飯的人算一戶。⚠️ 紐約不是一條線,而是三條,請對號入座(全部為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的現行標準,OTDA 公布)。① 有勞動收入、且家中無 60 歲及以上或殘障成員的家庭:毛月收入 1 人 $1,957;2 人 $2,644;3 人 $3,332;4 人 $4,019;5 人 $4,707;6 人 $5,394;7 人 $6,082;8 人 $6,769;每多一人 +$688 —— 這一檔相當於 150% FPL,即本行所標的數字。② 🔴 沒有勞動收入、且家中無 60 歲及以上或殘障成員的家庭,線更低:毛月收入 1 人 $1,696;2 人 $2,292;3 人 $2,888;4 人 $3,483;每多一人 +$596 —— 相當於 130% FPL。所以:如果你家的收入全部來自失業金、社會安全金或退休金這類非勞動收入,適用的是較低的 130% 那條線,不是本行標的 150%。③ 🌟 家中有 60 歲及以上的長者或殘障成員的家庭,以及有受扶養人照護支出(dependent care expenses)的家庭,線最高:毛月收入 1 人 $2,608;2 人 $3,525;3 人 $4,442;4 人 $5,358;每多一人 +$917 —— 相當於 200% FPL。請注意「有照護支出」這一條不看年齡也不看殘障,只看你是否有此支出,因此有托兒支出的年輕家庭也可能落到這一檔。🌟 財產(存款)審查:OTDA 明文「Most households applying for SNAP no longer have to pass a savings/resource test in order to get SNAP benefits. This means that the household's assets (stocks, savings and retirement accounts, etc.) are not considered when determining eligibility.」(申請 SNAP 的大多數家庭已無須通過存款/財產審查,即家庭資產 —— 股票、儲蓄與退休帳戶等 —— 在判定資格時不予考慮。)另據 OTDA,家庭若通過收入審查,「will be deemed categorically eligible for a period of one year and will not be subject to gross or net income tests or to the SNAP resource test」。淨收入線(毛收入減去允許扣除後的餘額)仍用於計算你的補助金額。⚠️ OTDA 特別提醒:「If your household's gross income is below these amounts, it does not ensure that you will be eligible for a benefit. A SNAP budget must be calculated for your household in order to determine program eligibility and your actual benefit amount. The only way to determine if your household is eligible for SNAP benefits is to apply.」(毛收入低於上述金額並不保證你合格;必須為你家實際計算一份 SNAP 預算;唯一能確定的辦法就是去申請。)
  • 家中有 60 歲及以上長者或殘障成員的家庭(有受扶養人照護支出的家庭同檔)200% FPL🌟 若你家有 60 歲及以上的長者或殘障成員,紐約給你最高的一條線:200% FPL。現行毛月收入標準(2025 年 10 月 1 日起,OTDA 公布):1 人 $2,608;2 人 $3,525;3 人 $4,442;4 人 $5,358;5 人 $6,275;6 人 $7,192;7 人 $8,108;8 人 $9,025;每多一人 +$917(年收入 1 人 $31,300;4 人 $64,300)。⚠️ 這一檔不只給長者與殘障者:OTDA 把它寫作「Income Guidelines for Households with an Older Adult (60 years or older) or Disabled Member and Households with Dependent Care Expenses」—— 也就是說,有受扶養人照護支出(例如托兒費)的家庭同樣適用這條 200% 的線,不論年齡、不論有無殘障。我們無法用受眾欄位表達「有照護支出」這一條件,故在此如實寫明,以免有托兒支出的年輕家庭誤以為自己只能用較低的線。🌟 財產審查同樣已對大多數家庭取消(見上一條)。請注意:達到收入線不等於合格,唯一能確定的辦法是申請。
本州移民身分規則

🔴 紐約把聯邦的收緊照單執行了,而且沒有一個州出資的替代項目接住被排除的人 —— 這一點必須說清楚,別把紐約的「友善」想當然。① 紐約的執行時點與做法:據紐約市社會服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局(DSS/HRA)轉述的州級指引,「On April 1, the New York State Office of Temporary and Disability Affairs (OTDA) issued guidance entitled "Changes to SNAP Eligibility for Non-Citizens under H.R.1--Preliminary Guidance" providing instructions effective immediately」(2026 年 4 月 1 日,紐約州 OTDA 發布題為《H.R.1 下非公民 SNAP 資格的變更 —— 初步指引》的指引,即時生效)。關鍵的緩衝:「The new eligibility changes apply to those who are submitting new benefits applications or recertifying existing benefits cases – there will not be any changes to benefits received as a result of this guidance outside of those points.」(新資格變更只適用於正在提交新申請或為現有個案辦理覆核的人 —— 除這兩個節點外,已在領的福利不會因本指引而變動。)也就是說:如果你已經在領,你的福利不會在期中被砍,變動發生在你下次覆核時。② 誰還能領:依該指引,「the only noncitizens who will be eligible to receive SNAP are」——(1)綠卡持有者(LPR),條件是合格身分滿 5 年以上、或未滿 18 歲、或已有/可計入 40 個以上合格工作季度、或正在領取某些殘障相關補助、或目前具合格身分且在 1996 年 8 月 22 日當天年滿 65 歲並合法居美;(2)依《自由聯合協定》合法居美的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帛琉共和國公民;(3)古巴/海地入境者;(4)🌟 一條很重要、容易被忽略的出路:「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s who do not have any of the above criteria but who have entered or adjusted status based on an immigration status recognized by the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 of 1996 (PRWORA)」(不符合上述任何條件、但依 1996 年 PRWORA 承認的移民身分入境或調整身分的綠卡持有者),這些身分包括:難民、特殊移民簽證(SIV)持有者、2022-02-24 至 2024-09-30 間入境的烏克蘭假釋者、2021-07-31 至 2023-09-30 間入境的阿富汗假釋者、庇護者、人口販運受害者、以 Amerasian 移民身分入境者、暫停驅逐者、某些苗族或寮國高地部族成員、境外出生的某些美洲原住民,以及「Active Military or Veterans, if also holding status as an LPR and meeting the associated military criteria listed」。🔑 請注意這條的分量:如果你原是難民或庇護者,後來拿到了綠卡,你一般仍然可以領 —— 不必再等五年。這是很多人不知道、因而白白放棄的一條。③ 🔴 誰不能領了:「Individuals with the following immigration statuses, who do NOT have any other immigration statuses had previously been potentially eligible to receive SNAP, but are no longer eligible to receive SNAP unless/until they become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and meet the relevant criteria」(下列身分的人,若不另具其他身分,此前有可能領 SNAP,現在不再合格,除非/直到他們成為綠卡持有者並符合相關條件):難民;庇護者;上述窗口期的烏克蘭假釋者;上述窗口期的阿富汗假釋者;人口販運受害者;暫停驅逐者;合格的受虐待非公民(含 VAWA 自請人);獲一年及以上人道假釋者;某些苗族或寮國高地部族成員;以 Amerasian 移民身分入境者;境外出生的某些美洲原住民;現役軍人或退伍軍人。④ 🔴 紐約有沒有州出資的替代?我們沒有查到。與加州的 CFAP(儘管它也大多接不住 H.R.1 的受影響者)不同,我們未能找到任何紐約州官方的、面向「僅因公民身分被排除於 SNAP 之外」者的州出資食品補助項目。紐約州與紐約市的官方口徑把失去資格的人指向應急食品(食品救濟站/food pantry)、211 熱線與 WIC,而不是某個替代福利。⚠️ 這是「我們未查到」而不是「我們已核實紐約永遠不會有」—— 州議會層面有過創設此類項目的倡議,但我們沒有找到官方證據表明它已獲通過並生效,因此我們不據此告訴你有錢可領。請以 OTDA/HRA 最新官方公告為準。⑤ 仍然成立、且對你有用的幾條(官方原文):「All New Yorkers are eligible to apply for benefits, regardless of immigration status.」(所有紐約人都可以申請福利,不論移民身分。)「Non-citizen parents ARE able to apply for their U.S. citizen children.」(非公民父母可以為其美國公民子女申請。)「The SNAP office is not allowed to ask for immigration documents for people who are not applying to receive benefits themselves.」(對不為自己申請福利的人,SNAP 辦公室不得索要移民文件。)以及:「We encourage clients who apply for benefits to allow HRA to make the benefits eligibility determination rather than determining their own eligibility beforehand.」(我們鼓勵申請人讓 HRA 來作資格判定,而不是自己先替自己判定。)此為會變領域,請向 OTDA 或你所在地的社會服務部門核實。

SNAP 規則近期有重大變更(部分移民身分)

發生了什麼變化:一項聯邦法律(OBBBA §10108,重寫 7 U.S.C. 2015(f))自 2025-07-04 起生效,將 SNAP 限於以下人群:美國公民 · 綠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 古巴/海地入境者 · COFA(自由聯合協定)公民。誰受影響:難民、獲庇護者、獲暫緩遣返者、人道主義假釋者、受虐配偶及子女、有條件入境者,以及類似類別,現已被法條排除。⚠️ 但是:聯邦規章 7 CFR 273.4 至今未更新(eCFR 更新至 2026-07-15),仍將這些類別列為合格;FNS 的非公民資格網頁已被撤下,標註「正在更新」(2025-08-29)。各州執行可能不同。🔴 該怎麼做:不要自己下結論——無論舊資訊說你符合,還是本提示說你被排除,都請就你的具體情況向本州 SNAP 辦公室核實(有權作決定的是他們)。🌟 這只影響 SNAP:Medicaid、CHIP 和 WIC 的資格規則不同,不受本法影響,你仍可能符合。另外: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僅僅查詢或申請本身不影響你的移民身分。本內容僅供參考,非法律建議;個人情況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

這些你仍可能符合

醫療補助(Medicaid)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P)婦幼營養補助(WIC)

該怎麼做

在斷定自己被排除之前,請向本州 SNAP 辦公室核實——決定你個案的是他們。

OBBBA §10108, amending Section 6(f) of the Food and Nutrition Act of 2008 (7 U.S.C. 2015(f)) · 2025-07-04

如何申請

所需材料

依紐約州官方申請頁(ny.gov「Apply or Recertify for SNAP」)所列,申請前請先備齊:近期薪資單;當前的房租/房貸帳單;當前的房產稅單;當前的房屋保險帳單;社會安全卡;水電等公用事業帳單;以及家庭財產清單。⚠️ 注意:紐約對大多數家庭已取消財產審查,但申請頁仍要求你列出家庭財產 —— 這兩件事不矛盾,填了不代表會被用來卡你的資格。🌟 關於移民文件,官方口徑對你有利:紐約市 HRA 明文「The SNAP office is not allowed to ask for immigration documents for people who are not applying to receive benefits themselves.」(對不為自己申請福利的人,SNAP 辦公室不得索要移民文件。)且「When submitting a benefits application, clients should include any and all documents that they think may be relevant to their immigration status. This includes documents that are expired, and documents issued from other countries.」(提交申請時,請附上你認為與你移民身分相關的任何文件,包括已過期的文件與其他國家簽發的文件。)文件影本須清晰完整,包括卡片、表格與護照的正反面(護照含空白頁)。🌟 語言:HRA 為任何語言(含手語)提供免費語言服務,DSS 的文件備有 12 種語言 —— 阿拉伯語、孟加拉語、簡體中文、繁體中文、英語、法語、海地克里奧爾語、韓語、波蘭語、俄語、西班牙語與烏爾都語。具體材料以官方申請頁為準。

時限

加急:紐約官方明文 —— 即使辦公室無法在你遞交申請當天為你完成完整的資格面談,「you at least must be screened to see if you qualify for what is called "expedited" consideration. If your household has little or no money and needs help right away, you may qualify for "expedited" SNAP. If you do, you must receive your initial SNAP benefit within seven days.」(你至少必須被篩查是否符合所謂「加急」考量。若你家幾乎沒有錢、急需幫助,你可能符合加急 SNAP;若符合,你必須在七天內拿到第一筆 SNAP 補助。)拿到加急補助後,「You will still have to complete the eligibility process, and supply all the required documentation at a later date.」(你仍須完成資格流程並在之後補交所有必需材料。)常規:我們沒有查到紐約官方公布的、與聯邦不同的常規審批時限,因此不作州級承諾 —— 適用的是聯邦底線:一般在辦公室收到你的申請後 30 天內發放。請以你收到的官方通知為準。

前往官方申請

myBenefits(mybenefits.ny.gov)—— 紐約州官方線上入口,可查資格也可申請 · 🔑 住在紐約市請改用 ACCESS HRA(access.nyc.gov 或 nyc.gov/accesshra)· 亦可當面、郵寄或傳真申請;紐約州臨時援助熱線 1-800-342-3009(週一至週五 9:00-17:00)

會不會影響綠卡(公共負擔)

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審查 —— 現行規則把「補充營養援助計畫(SNAP)或其他營養項目」明確列在「不予考慮的公共福利」清單的第一項,領取它不影響你的綠卡或移民身分申請。現行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項目);(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如養老院或精神衛生機構的長期入住)。SNAP 兩者都不屬於 —— 它既不是現金補助,也不是機構照護。USCIS 明文規定:不考慮領取上述清單內福利,也不考慮為其取得的核准或證明。

此排除是「整類」的:SNAP 沒有像 Medicaid 那樣的「長期機構照護」例外 —— 無論你用 SNAP 買了什麼、領了多久、領了多少,都不計入。其他營養項目同樣不計入,包括:婦幼營養補助(WIC)、學校午餐項目、兒童與成人照護食品項目(CACFP)、緊急食品援助(TEFAP)、印第安保留地食品分發項目(FDPIR)。此外,USCIS 不考慮申請人的家人(含美國公民子女或其他親屬)所領的福利,也不考慮申請人純粹代第三方領取的福利 —— 🔴 混合身分家庭中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子女領取 SNAP,不會計入父母的公共負擔審查。僅僅為自己或他人申請某項福利,或獲批將來領取,都不算「領取」。申請人在豁免公共負擔的身分期間所領的福利,同樣不予考慮;享有難民待遇(安置援助、福利項目及其他難民可得福利)者所領的福利,亦不予考慮。🌟 順帶破除一個頑固謠言:按 2022-12-23 生效的現行規則,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2019 年曾有一版規則把它計入,但該規則已於 2022-03-09 在全國範圍被撤銷(USCIS 政策手冊第 8 卷 G 部分第 1 章原文:「a partial final judgment vacating the 2019 Final Rule went into effect nationwide on March 9, 2022」)。規則曾變、也可能再變,請以官方最新為準。

公共負擔僅在下列情形評估:在境外申請簽證或入境許可,或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分(AOS,多為親屬或職業移民綠卡)。

許多類別依法豁免公共負擔:難民、庇護者、VAWA 自請人、T 簽證與 U 簽證申請人、臨時保護身分(TPS)、特殊移民青少年(SIJ)、古巴/海地入境者、古巴調整法申請人、阿富汗/伊拉克翻譯、依 PRWORA 屬「合格外國人」的受虐待者、登記(registry)申請人、Lautenberg 假釋者、賴比瑞亞難民移民公平法(LRIF)申請人等,以及其他法律規定豁免的類別。

綠卡持有人續卡或申請入籍時一般不評估公共負擔;綠卡持有人出國旅行後返美一般也不視為申請入境,僅在有限情形才被評估(例如離境超過 180 天)。

本內容僅供資訊參考,非移民、法律或稅務建議。公共負擔與你的個人身分問題複雜,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本站絕不斷言你「會」或「不會」受影響。

USCIS 政策手冊 第 8 卷 G 部分 第 7 章 E 節「不予考慮的公共福利」(明列 SNAP 為首項)、B 節與 C 節(僅有的兩類計入項),及 第 3 章(適用人群)——8 USCIS-PM G.7 / G.3;法規 8 CFR 212.22(a)(3)、212.21–212.23;2022 最終規則 87 FR 55472。 · 2022-12-23

最後核對:2026-07-16

政策可能變動,請以官方最新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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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州的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

紐約州的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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