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新墨西哥州):你可能能申請什麼
這是什麼
每月發放的食品補助,幫助低收入家庭購買食物。補助以電子福利轉帳卡(EBT 卡)發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發放,像刷銀行卡一樣在獲授權的超市、雜貨店購買食品。補助金額依據美國農業部的「節儉食品計畫」(Thrifty Food Plan)計算,每年隨食品價格調整,並按家庭人數與扣除必要開支後的月收入而定。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食品與營養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機構經辦 —— 你必須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請,因此申請入口與當地名稱因州而異(加州稱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請後 30 天內發放;若家庭幾乎沒有錢、急需幫助,最快可在 7 天內拿到。
SNAP(食品補充援助計畫,新墨西哥人常稱 food stamps / 食品券)—— 由 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HCA)的 Income Support Division(ISD)經辦,經 YesNM(yes.state.nm.us)或 1-800-283-4465 申請;福利發到 EBT 卡
最終資格由相關機構審核決定
政策可能變動,請以官方最新資訊為準。
🔎 會影響綠卡嗎?
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審查 —— 現行規則把「補充營養援助計畫(SNAP)或其他營養項目」明確列在「不予考慮的公共福利」清單的第一項,領取它不影響你的綠卡或移民身分申請。現行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項目);(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如養老院或精神衛生機構的長期入住)。SNAP 兩者都不屬於 —— 它既不是現金補助,也不是機構照護。USCIS 明文規定:不考慮領取上述清單內福利,也不考慮為其取得的核准或證明。 先說一句可能讓這一整段與你無關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這項評估範圍內。國會通過法律設定的豁免類別繼續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規則裡明確說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舉清單,而國會設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類各有自己的法條,不隨那份清單消失:難民(8 U.S.C. §1157(c)(3))· 難民與庇護者調整身分(§1159(c))·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 VAWA 自請人、U 簽申請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與子女(§1182(a)(4)(E))。 其中受虐配偶與子女另受一層法條保護:法律禁止對他們考慮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簽證:法律允許移民局豁免公共負擔條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幾類自動適用。✅ 這不表示你不能獲得豁免;它表示這需要逐案申請與說明。 請讓律師幫你準備。 完整清單與你是否屬於其中,請讓律師核對。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領取的,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 這兩類以外的,不計入 —— 這一點寫在規則正文裡,沒有變。 而若你在這一天之前領過 (a) 或 (b) 那兩類,那些是會被考慮的,請讓律師看你的具體情況。 (這寫在規則正文裡:它只向後適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這套審查確實適用於你 —— 從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天起,情況有變化 —— 這一天之後領取的經濟狀況審查類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為考慮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請時要看你的收入或資產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於這幾項(規則逐字給的是這一整類,不是一份名單)。 而它也不限於聯邦項目 —— 州、領地、部落與地方政府辦的,同樣在內(規則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確定自己領的那一項算不算,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規則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眾多因素中的一項,不是自動拒簽。規則要求逐案權衡全部情況。 每一項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發布操作指引 —— 我們尚未核實,不等於它已經變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辦簽證,或從口岸入境:以上講的是 USCIS(境內辦理)的口徑。規則本身說明 CBP 在口岸考慮的資訊可能與此不同;領事館(境外簽證)的口徑我們尚未核實。 檢視詳情 →
要符合什麼情況
收入門檻
- 一般家庭(廣義類別資格 BBCE · 毛收入)≤ 200% FPL官方 ISD 017 收入指導卡逐字列有「200% FPG Gross Income for Categorical Eligibility」欄:單人 $2,610、兩口 $3,526、三口 $4,442、四口 $5,360,每增一人 +$918(2025-10-01 至 2026-09-30 有效)。這就是新墨西哥的 BBCE 毛收入線,比聯邦 130% 標準寬。同卡另列:淨收入 100% FPG(單人 $1,305、三口 $2,221)、130% 毛(單人 $1,696、三口 $2,888)、最高月福利(單人 $298、三口 $785、最低 $24)、資產上限一般 $3,000 / 有 60 歲以上或殘障成員 $4,500。 是否合格由 ISD 綜合收入與扣除核定。
依據: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 Income Support Division · 查閱於 2026-07-27
官方原文摘錄
“Income Eligibility Guidelines for SNAP & Financial Assistance,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 SNAP, October 1, 2025 - September 30, 2026: 200% FPG Gross Income for Categorical Eligibility — 1: $2,610; 2: $3,526; 3: $4,442; 4: $5,360; + Each Person +$918. Asset Limit for HH with at least one member who is age 60 or older or is disabled: $4,500; Asset Limit for all other HH: $3,000.”
Income Eligibility Guidelines for SNAP & Financial Assistance
查看官方原文 → (在新分頁開啟) - 聯邦標準檔(毛 130% / 淨 100% FPG)≤ 130% FPL官方 ISD 017 卡逐字:130% FPG 毛收入——單人 $1,696、兩口 $2,292、三口 $2,888、四口 $3,483,每增一人 +$596;100% FPG 淨收入——單人 $1,305、三口 $2,221。 家中有 60 歲以上或殘障成員的家庭,聯邦規則本就免毛收入測試(仍核淨收入與資產 $4,500)。最高月福利:單人 $298、三口 $785,最低發放額 $24。
依據: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 Income Support Division · 查閱於 2026-07-27
官方原文摘錄
“100% FPG Net income — 1: $1,305; 3: $2,221. 130% FPG Gross Income — 1: $1,696; 2: $2,292; 3: $2,888; 4: $3,483; + Each Person +$596. Maximum SNAP Monthly Allotment — 1: $298; 3: $785. Minimum Allotment $24.”
Income Eligibility Guidelines for SNAP & Financial 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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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州移民身分規則
新墨西哥的 SNAP 由 HCA 的 Income Support Division(ISD)經辦。 本州採「廣義類別資格(BBCE)」並把毛收入線放寬到 200% 聯邦貧窮指導線(FPG)——官方 ISD 017 收入指導卡(2025-10-01 至 2026-09-30)逐字列出「200% FPG Gross Income for Categorical Eligibility」一欄:單人每月 $2,610、三口 $4,442。這比聯邦標準的 130% 毛收入線(單人 $1,696、三口 $2,888)寬得多,也與阿肯色/密西西比/堪薩斯這些沒有 BBCE 的州明顯不同(那幾州須走 130% 毛 + 資產測試)。同卡另列淨收入線 100% FPG(單人 $1,305、三口 $2,221)、最高月福利(單人 $298、三口 $785、最低發放額 $24)、以及資產上限(一般家庭 $3,000;家中有 60 歲以上或殘障成員的 $4,500)。 請注意:能不能領、領多少要由 ISD 按你的實際收入、開支扣除(標準扣除、超額住房、水電標準補貼等)核定,達到某條線不等於自動合格。 移民身分(這是新墨西哥當前最要緊的一段,請讀完):HCA 的 SNAP 頁面逐字寫「You must be a U.S. Citizen or a qualified lawful resident」。而聯邦法律 H.R. 1 收窄了可領 SNAP 的移民身分類別——HCA 官方公告逐字:「The new restrictions stem from a federal policy change under H.R. 1 that took effect Jan. 1, 2026. The law narrows the list of immigration status categories that qualify for SNAP.」受影響的是「Refugees, asylees and other individuals allowed to enter the U.S. for urgent humanitarian reasons」,HCA 估計新墨西哥約有 19,485 名合法在美的移民因此失去聯邦 SNAP。 新墨西哥用州款做了接住動作,但請如實理解它的邊界:該州以 10 月特別會期撥出的 1,200 萬美元,設立臨時的、州出資的食物援助,發給「受該聯邦變動影響的現有 SNAP 客戶」,形式是一次性整筆付款(金額按你此前 SNAP 福利的個別化百分比計算),經現有 EBT 卡發放,資格在 SNAP 複審(renewal)流程中判定,並對 2026-01-01 當日或之後失去聯邦福利者追溯發放。 但要說清楚三件事:① 這是一次性的,不是每月持續的替代福利;② 2026-01-01 之後才新申請的人不符合這筆州款;③ 具體給不給、給多少由 ISD 判定。 因此:如果你或家人屬於難民、庇護者、因緊急人道原因獲准入境者,請不要自行退出或放棄複審——請照常完成 SNAP 複審並直接問 ISD(1-800-283-4465)你是否在這筆州款範圍內;決定個案的是他們,不是我們。 另外,混合身分家庭裡,沒有資格的成員不合格,但有資格的成員(例如公民子女)仍可以領——不要因為家裡有人沒身分就整戶不申請。領食物援助不該讓你擔心綠卡;個案仍請諮詢移民律師。 公共負擔:聯邦結論(含 2026-09-18 起的變化、法定豁免、以及境外簽證與口岸的口徑)見本頁項目級說明,本行不重複 —— 重複即第二真相源。
SNAP 規則近期有重大變更(部分移民身分)
發生了什麼變化:一項聯邦法律(OBBBA §10108,重寫 7 U.S.C. 2015(f))自 2025-07-04 起生效,將 SNAP 限於以下人群:美國公民 · 綠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 古巴/海地入境者 · COFA(自由聯合協定)公民。誰受影響:難民、獲庇護者、獲暫緩遣返者、人道主義假釋者、受虐配偶及子女、有條件入境者,以及類似類別,現已被法條排除。⚠️ 但是:聯邦規章 7 CFR 273.4 至今未更新(eCFR 更新至 2026-07-15),仍將這些類別列為合格;FNS 的非公民資格網頁已被撤下,標註「正在更新」(2025-08-29)。各州執行可能不同。 該怎麼做:不要自己下結論——無論舊資訊說你符合,還是本提示說你被排除,都請就你的具體情況向本州 SNAP 辦公室核實(有權作決定的是他們)。 這只影響 SNAP:Medicaid、CHIP 和 WIC 的資格規則不同,不受本法影響,你仍可能符合。另外: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僅僅查詢或申請本身不影響你的移民身分。本內容僅供參考,非法律建議;個人情況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
法條點名受影響的身分類別
難民、庇護者、獲暫緩遣返者、人道主義假釋者、受虐配偶及子女,以及有條件入境者
官方法條與現行法規尚未一致
聯邦規章 7 CFR 273.4 至今未更新(eCFR 更新至 2026-07-15),仍將難民、庇護者列為合格;FNS 已撤下其非公民資格網頁,標註「正在更新」(2025-08-29)。各州執行可能不同。
這些你仍可能符合
該怎麼做
在斷定自己被排除之前,請向本州 SNAP 辦公室核實——決定你個案的是他們。
OBBBA §10108, amending Section 6(f) of the Food and Nutrition Act of 2008 (7 U.S.C. 2015(f)) · 2025-07-04
如何申請
所需材料
身分證明、新墨西哥居住證明、家庭全部收入(薪資單等)、房租/房貸與水電支出、托兒與醫療支出(可作扣除),以及家庭成員的身分/移民文件。經 YesNM(yes.state.nm.us)線上申請,或致電 1-800-283-4465(週一至週五 7:00-18:30),或前往當地 HCA/ISD 辦事處。 混合身分家庭:只需為申請福利的成員提供移民文件,不申請的成員不必提供。
時限
全年可申請。一般 30 天內出結果;收入極低或幾乎沒有存款的家庭可申請加急(7 天內)。獲批後福利按月發到 EBT 卡,並須定期完成複審(renewal)。 如果你因 2026-01-01 生效的聯邦移民身分變動而失去 SNAP,請仍照常完成複審——州款一次性補助的資格正是在複審流程中判定的,並對當日或之後失去聯邦福利者追溯發放;是否適用請直接問 ISD。
前往官方申請 → (在新分頁開啟)YesNM 線上申請 · 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HCA)· Income Support Division(ISD)· 1-800-283-4465 · BBCE 毛收入線 200% FPG
會不會影響綠卡(公共負擔)
✅ 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審查 —— 現行規則把「補充營養援助計畫(SNAP)或其他營養項目」明確列在「不予考慮的公共福利」清單的第一項,領取它不影響你的綠卡或移民身分申請。現行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項目);(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如養老院或精神衛生機構的長期入住)。SNAP 兩者都不屬於 —— 它既不是現金補助,也不是機構照護。USCIS 明文規定:不考慮領取上述清單內福利,也不考慮為其取得的核准或證明。 先說一句可能讓這一整段與你無關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這項評估範圍內。國會通過法律設定的豁免類別繼續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規則裡明確說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舉清單,而國會設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類各有自己的法條,不隨那份清單消失:難民(8 U.S.C. §1157(c)(3))· 難民與庇護者調整身分(§1159(c))·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 VAWA 自請人、U 簽申請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與子女(§1182(a)(4)(E))。 其中受虐配偶與子女另受一層法條保護:法律禁止對他們考慮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簽證:法律允許移民局豁免公共負擔條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幾類自動適用。✅ 這不表示你不能獲得豁免;它表示這需要逐案申請與說明。 請讓律師幫你準備。 完整清單與你是否屬於其中,請讓律師核對。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領取的,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 這兩類以外的,不計入 —— 這一點寫在規則正文裡,沒有變。 而若你在這一天之前領過 (a) 或 (b) 那兩類,那些是會被考慮的,請讓律師看你的具體情況。 (這寫在規則正文裡:它只向後適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這套審查確實適用於你 —— 從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天起,情況有變化 —— 這一天之後領取的經濟狀況審查類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為考慮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請時要看你的收入或資產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於這幾項(規則逐字給的是這一整類,不是一份名單)。 而它也不限於聯邦項目 —— 州、領地、部落與地方政府辦的,同樣在內(規則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確定自己領的那一項算不算,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規則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眾多因素中的一項,不是自動拒簽。規則要求逐案權衡全部情況。 每一項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發布操作指引 —— 我們尚未核實,不等於它已經變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辦簽證,或從口岸入境:以上講的是 USCIS(境內辦理)的口徑。規則本身說明 CBP 在口岸考慮的資訊可能與此不同;領事館(境外簽證)的口徑我們尚未核實。
➕ 此排除是「整類」的:SNAP 沒有像 Medicaid 那樣的「長期機構照護」例外 —— 無論你用 SNAP 買了什麼、領了多久、領了多少,都不計入。其他營養項目同樣不計入,包括:婦幼營養補助(WIC)、學校午餐項目、兒童與成人照護食品項目(CACFP)、緊急食品援助(TEFAP)、印第安保留地食品分發項目(FDPIR)。此外,USCIS 不考慮申請人的家人(含美國公民子女或其他親屬)所領的福利,也不考慮申請人純粹代第三方領取的福利 —— 混合身分家庭中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子女領取 SNAP,不會計入父母的公共負擔審查。僅僅為自己或他人申請某項福利,或獲批將來領取,都不算「領取」。申請人在豁免公共負擔的身分期間所領的福利,同樣不予考慮;享有難民待遇(安置援助、福利項目及其他難民可得福利)者所領的福利,亦不予考慮。 順帶破除一個頑固謠言:按 2022-12-23 生效的現行規則,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2019 年曾有一版規則把它計入,但該規則已於 2022-03-09 在全國範圍被撤銷(USCIS 政策手冊第 8 卷 G 部分第 1 章原文:「a partial final judgment vacating the 2019 Final Rule went into effect nationwide on March 9, 2022」)。規則曾變、也可能再變,請以官方最新為準。
法條自己點了名:這件事在哪幾個時刻被評估。《移民與國籍法》§ 212(a)(4)(A)(即 8 U.S.C. § 1182(a)(4)(A))逐字寫道:某人若「in the opinion of the consular officer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 visa, or in the opinion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or adjustment of status, is likely at any time to become a public charge」,則不可入境。⇒ 法條點名的是三個時刻:申請簽證 · 申請入境 · 申請調整身分(境內辦綠卡)。 兩處常被讀窄,方向都是讓人誤以為「與我無關」:①法條寫的是「a visa」,沒有限定為移民簽證;②「申請入境」是獨立的一個時刻。 我們不告訴你你的情況算不算其中之一 —— 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
豁免不是「幾類」,是法規裡明文列出的 29 類。8 CFR 212.23(a) 逐字開頭:「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does not apply … 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of aliens」,隨後列 (1) 至 (29)。 其中與本站讀者最相關的若干類:難民((1))· 庇護獲得者((2))· 古巴/海地入境者((5))· 古巴調整法((6))· NACARA((7))· 特殊移民少年 SIJ((10))· 臨時保護身分 TPS((12)) · T 簽證((17)(18)) · U 簽證((19)) · VAWA 自請人((20)) · PRWORA § 431(c) 所稱受虐配偶與子女((21)) · 阿富汗/伊拉克翻譯人員((4))· 寮國/柬埔寨/越南國民((25))等。 而第 (29) 類必須一併讀到,逐字:「Any other categories of aliens exempt under any other law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provisions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我不在上面那幾類裡」並不等於「我不豁免」。 完整 29 類見 8 CFR 212.23(a); 該條法規已定於 2026-09-18 移除(91 FR 45477),屆時本站這一整塊會關閉而不是繼續顯示舊文 —— 但法定豁免本身來自各自的法律,不因該條被移除而消失。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 而這些豁免不隨那份清單消失:DHS 在 2026-07-20 的廢止規則裡自己寫明 ——「Although DHS is removing the regulation listing exemptions, the statutory exemptions created by Congress for certain Cuban and Haitian applicants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continue to exist.」 而請注意這一句的射程:它是 DHS 對一條關於古巴與海地申請人的意見的答覆,只覆蓋那兩類。上面 29 類各自的依據是它們自己的法律,規章只是把它們彙總列出 —— 而那才是這份清單不隨規章消失的原因。
換發綠卡與入籍,一般不評估公共負擔。 至於持綠卡出國後回美:法條把「什麼時候才被當作在申請入境」寫成了一份窮舉清單。8 U.S.C. § 1101(a)(13)(C) 逐字:綠卡持有人「shall not be regarded as seeking an admission … unless the alien—」下列六種情形之一: (i) 已放棄或交出該身分;(ii) 連續離境超過 180 天;(iii) 離境後從事非法活動;(iv) 在針對其的遣返/引渡法律程序進行中離境;(v) 犯有 8 U.S.C. § 1182(a)(2) 所列罪行(除非其後獲得 § 1182(h) 或 § 1229b(a) 的救濟);(vi) 試圖在非指定時間或地點入境,或未經移民官查驗與准許即入境。 這六條就是法條給的全部 —— 常被引用的「180 天」只是其中第 (ii) 條。 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本站不作個案判斷。
本內容僅供資訊參考,非移民、法律或稅務建議。公共負擔與你的個人身分問題複雜,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本站絕不斷言你「會」或「不會」受影響。
USCIS 政策手冊 第 8 卷 G 部分 第 7 章 E 節「不予考慮的公共福利」(明列 SNAP 為首項)、B 節與 C 節(僅有的兩類計入項),及 第 3 章(適用人群)——8 USCIS-PM G.7 / G.3;法規 8 CFR 212.22(a)(3)、212.21–212.23;2022 最終規則 87 FR 55472。 · 2022-12-23
依據: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gov) · 查閱於 2026-07-16
官方原文摘錄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 or other nutrition programs;”
Chapter 7 - Consideration of Current and/or Past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or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 USCIS · 8 USCIS-PM G.7
查看官方原文 → (在新分頁開啟)常見問題
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是什麼?
每月發放的食品補助,幫助低收入家庭購買食物。補助以電子福利轉帳卡(EBT 卡)發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發放,像刷銀行卡一樣在獲授權的超市、雜貨店購買食品。補助金額依據美國農業部的「節儉食品計畫」(Thrifty Food Plan)計算,每年隨食品價格調整,並按家庭人數與扣除必要開支後的月收入而定。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食品與營養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機構經辦 —— 你必須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請,因此申請入口與當地名稱因州而異(加州稱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請後 30 天內發放;若家庭幾乎沒有錢、急需幫助,最快可在 7 天內拿到。
在新墨西哥州,誰可以申請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
通常來說, 一般家庭(廣義類別資格 BBCE · 毛收入): ≤ 200% FPL; 聯邦標準檔(毛 130% / 淨 100% FPG): ≤ 130% FPL. 具體以官方審核為準。
沒有身份或不是公民,能申請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嗎?
新墨西哥的 SNAP 由 HCA 的 Income Support Division(ISD)經辦。 本州採「廣義類別資格(BBCE)」並把毛收入線放寬到 200% 聯邦貧窮指導線(FPG)——官方 ISD 017 收入指導卡(2025-10-01 至 2026-09-30)逐字列出「200% FPG Gross Income for Categorical Eligibility」一欄:單人每月 $2,610、三口 $4,442。這比聯邦標準的 130% 毛收入線(單人 $1,696、三口 $2,888)寬得多,也與阿肯色/密西西比/堪薩斯這些沒有 BBCE 的州明顯不同(那幾州須走 130% 毛 + 資產測試)。同卡另列淨收入線 100% FPG(單人 $1,305、三口 $2,221)、最高月福利(單人 $298、三口 $785、最低發放額 $24)、以及資產上限(一般家庭 $3,000;家中有 60 歲以上或殘障成員的 $4,500)。 請注意:能不能領、領多少要由 ISD 按你的實際收入、開支扣除(標準扣除、超額住房、水電標準補貼等)核定,達到某條線不等於自動合格。 移民身分(這是新墨西哥當前最要緊的一段,請讀完):HCA 的 SNAP 頁面逐字寫「You must be a U.S. Citizen or a qualified lawful resident」。而聯邦法律 H.R. 1 收窄了可領 SNAP 的移民身分類別——HCA 官方公告逐字:「The new restrictions stem from a federal policy change under H.R. 1 that took effect Jan. 1, 2026. The law narrows the list of immigration status categories that qualify for SNAP.」受影響的是「Refugees, asylees and other individuals allowed to enter the U.S. for urgent humanitarian reasons」,HCA 估計新墨西哥約有 19,485 名合法在美的移民因此失去聯邦 SNAP。 新墨西哥用州款做了接住動作,但請如實理解它的邊界:該州以 10 月特別會期撥出的 1,200 萬美元,設立臨時的、州出資的食物援助,發給「受該聯邦變動影響的現有 SNAP 客戶」,形式是一次性整筆付款(金額按你此前 SNAP 福利的個別化百分比計算),經現有 EBT 卡發放,資格在 SNAP 複審(renewal)流程中判定,並對 2026-01-01 當日或之後失去聯邦福利者追溯發放。 但要說清楚三件事:① 這是一次性的,不是每月持續的替代福利;② 2026-01-01 之後才新申請的人不符合這筆州款;③ 具體給不給、給多少由 ISD 判定。 因此:如果你或家人屬於難民、庇護者、因緊急人道原因獲准入境者,請不要自行退出或放棄複審——請照常完成 SNAP 複審並直接問 ISD(1-800-283-4465)你是否在這筆州款範圍內;決定個案的是他們,不是我們。 另外,混合身分家庭裡,沒有資格的成員不合格,但有資格的成員(例如公民子女)仍可以領——不要因為家裡有人沒身分就整戶不申請。領食物援助不該讓你擔心綠卡;個案仍請諮詢移民律師。 公共負擔:聯邦結論(含 2026-09-18 起的變化、法定豁免、以及境外簽證與口岸的口徑)見本頁項目級說明,本行不重複 —— 重複即第二真相源。 2025 聯邦新法 OBBBA(H.R.1,即 P.L. 119-21,2025-07-04 簽署)第 10108 條(「Alien SNAP eligibility」)重寫了《2008 年食品與營養法》第 6(f) 條(7 U.S.C. 2015(f)),大幅收緊 SNAP 的非公民資格。該條文沒有另定生效日,即自簽署日(2025-07-04)起生效 —— 注意:這與 Medicaid 的第 71109 條(2026-10-01 才生效)不同,SNAP 的收緊已經在施行。依新法條文,除須是美國居民外,還須屬下列四類之一方可領 SNAP:(1) 美國公民或國民;(2) 依《移民與國籍法》取得永久居留的綠卡持有者(LPR);(3) 古巴/海地入境者(定義見 1980 年《難民教育援助法》第 501(e) 條);(4) 依《自由聯合協定》(COFA,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帛琉)在美合法居住者。原先可領的難民、庇護者、暫停遣返者、假釋者、受虐待配偶/子女、有條件入境者等類別,未列入新法條文。被排除者的收入與財產,仍會在計算其所在家庭的資格與補助額時被計入 —— 也就是說,家中符合條件的成員(如美國公民子女)仍可能領到 SNAP。 五年等待期:聯邦規章 7 CFR 273.4(a)(6)(iii) 規定,18 歲及以上的綠卡持有者須在合格身分滿五年後方可領 SNAP(五年可不連續)。但 7 CFR 273.4(a)(6)(ii) 列有重要的豁免 —— 滿足其一即無須等滿五年,包括:未滿 18 歲者;18 歲及以上、有 40 個合格工作季度的綠卡持有者(可累計父母在你 18 歲前的季度、及婚姻存續期間配偶的季度);正在領取失明或殘障相關補助/補貼者;具軍人關聯者(榮譽退伍軍人、現役軍人及其配偶與未婚受扶養子女);以及 1996-08-22 當日在美合法居住且生於 1931-08-22 及以前者。 誠實提示:美國農業部食品與營養局(FNS)已把其「非公民資格」網頁內容撤下,頁面現僅載明「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f 2025 changes certain eligibility factors for SNAP... We are in the process of updating this page」(頁面更新日 2025-08-29);而 7 CFR 273.4 至今(聯邦規章第 7 篇更新至 2026-07-15)仍未隨新法修訂,仍列著難民、庇護者等已被法條排除的類別。法條效力高於未及更新的規章。此為會變領域,務必向你所在州的 SNAP 辦公室核實,並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具體以官方審核為準。
領取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會不會影響綠卡?
SNAP 不計入「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審查 —— 現行規則把「補充營養援助計畫(SNAP)或其他營養項目」明確列在「不予考慮的公共福利」清單的第一項,領取它不影響你的綠卡或移民身分申請。現行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項目);(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如養老院或精神衛生機構的長期入住)。SNAP 兩者都不屬於 —— 它既不是現金補助,也不是機構照護。USCIS 明文規定:不考慮領取上述清單內福利,也不考慮為其取得的核准或證明。 先說一句可能讓這一整段與你無關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這項評估範圍內。國會通過法律設定的豁免類別繼續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規則裡明確說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舉清單,而國會設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類各有自己的法條,不隨那份清單消失:難民(8 U.S.C. §1157(c)(3))· 難民與庇護者調整身分(§1159(c))·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 VAWA 自請人、U 簽申請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與子女(§1182(a)(4)(E))。 其中受虐配偶與子女另受一層法條保護:法律禁止對他們考慮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簽證:法律允許移民局豁免公共負擔條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幾類自動適用。✅ 這不表示你不能獲得豁免;它表示這需要逐案申請與說明。 請讓律師幫你準備。 完整清單與你是否屬於其中,請讓律師核對。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領取的,規則只考慮兩類:(a) 用於維持生計的公共現金補助(SSI、TANF 現金、州/部落/領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現金)(b) 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照護。 這兩類以外的,不計入 —— 這一點寫在規則正文裡,沒有變。 而若你在這一天之前領過 (a) 或 (b) 那兩類,那些是會被考慮的,請讓律師看你的具體情況。 (這寫在規則正文裡:它只向後適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這套審查確實適用於你 —— 從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天起,情況有變化 —— 這一天之後領取的經濟狀況審查類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為考慮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請時要看你的收入或資產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於這幾項(規則逐字給的是這一整類,不是一份名單)。 而它也不限於聯邦項目 —— 州、領地、部落與地方政府辦的,同樣在內(規則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確定自己領的那一項算不算,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規則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眾多因素中的一項,不是自動拒簽。規則要求逐案權衡全部情況。 每一項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發布操作指引 —— 我們尚未核實,不等於它已經變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辦簽證,或從口岸入境:以上講的是 USCIS(境內辦理)的口徑。規則本身說明 CBP 在口岸考慮的資訊可能與此不同;領事館(境外簽證)的口徑我們尚未核實。 豁免不是「幾類」,是法規裡明文列出的 29 類。8 CFR 212.23(a) 逐字開頭:「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does not apply … 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of aliens」,隨後列 (1) 至 (29)。 其中與本站讀者最相關的若干類:難民((1))· 庇護獲得者((2))· 古巴/海地入境者((5))· 古巴調整法((6))· NACARA((7))· 特殊移民少年 SIJ((10))· 臨時保護身分 TPS((12)) · T 簽證((17)(18)) · U 簽證((19)) · VAWA 自請人((20)) · PRWORA § 431(c) 所稱受虐配偶與子女((21)) · 阿富汗/伊拉克翻譯人員((4))· 寮國/柬埔寨/越南國民((25))等。 而第 (29) 類必須一併讀到,逐字:「Any other categories of aliens exempt under any other law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provisions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我不在上面那幾類裡」並不等於「我不豁免」。 完整 29 類見 8 CFR 212.23(a); 該條法規已定於 2026-09-18 移除(91 FR 45477),屆時本站這一整塊會關閉而不是繼續顯示舊文 —— 但法定豁免本身來自各自的法律,不因該條被移除而消失。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 而這些豁免不隨那份清單消失:DHS 在 2026-07-20 的廢止規則裡自己寫明 ——「Although DHS is removing the regulation listing exemptions, the statutory exemptions created by Congress for certain Cuban and Haitian applicants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continue to exist.」 而請注意這一句的射程:它是 DHS 對一條關於古巴與海地申請人的意見的答覆,只覆蓋那兩類。上面 29 類各自的依據是它們自己的法律,規章只是把它們彙總列出 —— 而那才是這份清單不隨規章消失的原因。 本內容僅供資訊參考,非移民、法律或稅務建議。公共負擔與你的個人身分問題複雜,請諮詢持牌移民律師。本站絕不斷言你「會」或「不會」受影響。
在新墨西哥州怎麼申請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
身分證明、新墨西哥居住證明、家庭全部收入(薪資單等)、房租/房貸與水電支出、托兒與醫療支出(可作扣除),以及家庭成員的身分/移民文件。經 YesNM(yes.state.nm.us)線上申請,或致電 1-800-283-4465(週一至週五 7:00-18:30),或前往當地 HCA/ISD 辦事處。 混合身分家庭:只需為申請福利的成員提供移民文件,不申請的成員不必提供。 全年可申請。一般 30 天內出結果;收入極低或幾乎沒有存款的家庭可申請加急(7 天內)。獲批後福利按月發到 EBT 卡,並須定期完成複審(renewal)。 如果你因 2026-01-01 生效的聯邦移民身分變動而失去 SNAP,請仍照常完成複審——州款一次性補助的資格正是在複審流程中判定的,並對當日或之後失去聯邦福利者追溯發放;是否適用請直接問 ISD。 政策可能變動,請以官方最新資訊為準。 https://www.yes.state.nm.us/yesnm/home/index
資料來源(官方)
- Income Eligibility Guidelines for SNAP & Financial Assistance (在新分頁開啟)
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 Income Support Division · 查閱於 2026-08-23 · 文件生效日 2025-10-01
-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 — 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 — "You must be a U.S. Citizen or a qualified lawful resident"; apply via YesNM (yes.state.nm.us), Customer Service Center 1-800-283-4465, or local HCA field offices (在新分頁開啟)
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 (hca.nm.gov) · 查閱於 2026-07-27 · 該文件未標註生效日
- New federal SNAP rules prompt state-funded food assistance — 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 — "The new restrictions stem from a federal policy change under H.R. 1 that took effect Jan. 1, 2026. The law narrows the list of immigration status categories that qualify for SNAP." Refugees, asylees and other individuals allowed to enter the U.S. for urgent humanitarian reasons are affected (about 19,485 lawfully present immigrants in New Mexico); $12 million from the October special legislative session funds a temporary, state-funded, one-time lump-sum payment to current SNAP customers affected by the change, issued via EBT, determined at renewal, and paid retroactively to those who lost federal benefits on or after Jan. 1, 2026; new applicants after that date are not eligible (在新分頁開啟)
New Mexico Health Care Authority (hca.nm.gov) · 查閱於 2026-07-27 · 文件生效日 2026-02-04
最後核對:2026-07-27
政策可能變動,請以官方最新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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