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落地宝

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威斯康星州):你可能能申请什么

这是什么

每月发放的食品补助,帮助低收入家庭购买食物。补助以电子福利转账卡(EBT 卡)发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发放,像刷银行卡一样在获授权的超市、杂货店购买食品。补助金额依据美国农业部的「节俭食品计划」(Thrifty Food Plan)计算,每年随食品价格调整,并按家庭人数与扣除必要开支后的月收入而定。这是联邦项目(美国农业部食品与营养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机构经办 —— 你必须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请,因此申请入口与当地名称因州而异(加州称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请后 30 天内发放;若家庭几乎没有钱、急需帮助,最快可在 7 天内拿到。

FoodShare(威州对 SNAP 的称呼,由 Wisconsin Department of Health Services / DHS 经办)

最终资格由相关机构审核决定

政策可能变动,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 会影响绿卡吗?

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审查 —— 现行规则把「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或其他营养项目」明确列在「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清单的第一项,领取它不影响你的绿卡或移民身份申请。现行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项目);(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如养老院或精神卫生机构的长期入住)。SNAP 两者都不属于 —— 它既不是现金补助,也不是机构照护。USCIS 明文规定:不考虑领取上述清单内福利,也不考虑为其取得的核准或证明。 先说一句可能让这一整段与你无关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这项评估范围内。国会通过法律设定的豁免类别继续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规则里明确说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举清单,而国会设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类各有自己的法条,不随那份清单消失:难民(8 U.S.C. §1157(c)(3):§1182(a) 第 (4) 款「shall not be applicable」)· 难民与庇护者调整身份(§1159(c),同样措辞)·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第 (4) 款「shall not apply」)· VAWA 自请人、U 签申请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与子女(§1182(a)(4)(E):「shall not apply」)。 其中受虐配偶与子女另受一层法条保护:法律禁止对他们考虑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签证:法律允许移民局豁免公共负担条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几类自动适用。✅ 这不表示你不能获得豁免;它表示这需要逐案申请与说明。 请让律师帮你准备。 完整清单与你是否属于其中,请让律师核对。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领取的,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 这两类以外的,不计入 —— 这一点写在规则正文里,没有变。 而若你在这一天之前领过 (a) 或 (b) 那两类,那些是会被考虑的,请让律师看你的具体情况。 (这写在规则正文里:它只向后适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这套审查确实适用于你 —— 从 2026 年 9 月 18 日当天起,情况有变化 —— 这一天之后领取的经济状况审查类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请时要看你的收入或资产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于这几项(规则逐字给的是这一整类,不是一份名单)。 而它也不限于联邦项目 —— 州、领地、部落与地方政府办的,同样在内(规则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确定自己领的那一项算不算,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规则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众多因素中的一项,不是自动拒签。规则要求逐案权衡全部情况。 每一项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发布操作指引 —— 我们尚未核实,不等于它已经变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办签证,或从口岸入境:以上讲的是 USCIS(境内办理)的口径。规则本身说明 CBP 在口岸考虑的信息可能与此不同;领事馆(境外签证)的口径我们尚未核实。 查看详情

要符合什么情况

收入门槛

  • 多数家庭(毛收入,BBCE 宽式 200% FPL)200% FPL威州 FoodShare 采宽式 BBCE:毛收入上限 200% FPL(区别于俄亥俄 130%)。威州 DHS 官方 FoodShare 月收入表(2025-10-01 至 2026-09-30 生效)逐户列 200% FPL 毛收入上限:1 人 $2,610、2 人 $3,526、3 人 $4,442、4 人 $5,360、5 人 $6,276,每多 1 人加 $918;同表另列 130% FPL 毛收入上限(即报告上限,1 人 $1,696…)与最高发放额(1 人 $298、2 人 $546…)。净收入测试按联邦规则为 100% FPL(标准计算含房租/水电等抵扣)。家中有 60 岁及以上或残障成员的家庭有不同的收入限额。
    依据:Wisconsin Department of Health Services (dhs.wisconsin.gov) · 查阅于 2026-07-21

    官方原文摘录

    Monthly income limits. Effective October 1, 2025, through September 30, 2026. Household size *200% FPL Gross Income Limit / 130% FPL Gross Income Limit / Maximum Allotment: 1 $2,610 / $1,696 / $298; 2 $3,526 / $2,292 / $546; 3 $4,442 / $2,888 / $785; 4 $5,360 / $3,483 / $994. For each additional person add: $918 / $596 / $218.

    FoodShare Monthly Income Limits, effective October 1, 2025, through September 30, 2026 — *200% FPL Gross Income Limit / 130% FPL Gross Income Limit / Maximum Allotment by household size: 1 $2,610 / $1,696 / $298; 2 $3,526 / $2,292 / $546; 3 $4,442 / $2,888 / $785; 4 $5,360 / $3,483 / $994 (for each additional person add $918 / $596 / $218). "See if your family's gross monthly income is at or below 200% of the federal poverty level (FPL)"

    查看官方原文 (在新标签页打开)

本州移民身份规则

威斯康星州经卫生服务部(Wisconsin Department of Health Services, DHS)经办 SNAP,威州称之为 FoodShare,可经 ACCESS(access.wisconsin.gov)或所在县/部落机构申请。 威斯康星州采用「广基类别资格(BBCE)」的宽式:与俄亥俄州把毛收入上限保持在 130% FPL 不同,威州通过 BBCE 把毛收入(gross income)上限抬到联邦贫困线的 200% —— 威州 DHS 官方 FoodShare 月收入表明载「200% FPL 毛收入上限」这一列;另设 130% FPL 为「报告上限」(参保后当家庭毛收入超过 130% FPL 时须向机构报告);净收入(net income)测试按联邦规则为 100% FPL(标准计算含各项抵扣)。家中有 60 岁及以上或残障成员的家庭适用不同的收入规则。 SNAP 的移民身份规则由共享的联邦 SNAP 页管辖、属安全级 —— 请勿只凭本行判断,并请查阅联邦 SNAP 项目页了解现行、权威的移民资格框架与任何法条 alert(含 2025 年《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对非公民 SNAP 资格的收窄)。因这些规则正在变动、且弄错会危及一个家庭,请通过 ACCESS 或你所在县/部落机构核实你自己的资格。某位成员不合格并不必然排除混合身份家庭的其余成员 —— 合格成员(包括美国公民儿童)仍可领取 FoodShare。

SNAP 规则近期有重大变更(部分移民身份)

发生了什么变化:一项联邦法律(OBBBA §10108,重写 7 U.S.C. 2015(f))自 2025-07-04 起生效,将 SNAP 限于以下人群:美国公民 · 绿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 古巴/海地入境者 · COFA(自由联合协定)公民。谁受影响:难民、获庇护者、获暂缓遣返者、人道主义假释者、受虐配偶及子女、有条件入境者,以及类似类别,现已被法条排除。⚠️ 但是:联邦规章 7 CFR 273.4 至今未更新(eCFR 更新至 2026-07-15),仍将这些类别列为合格;FNS 的非公民资格网页已被撤下,标注「正在更新」(2025-08-29)。各州执行可能不同。 该怎么做:不要自己下结论——无论旧信息说你合格,还是本提示说你被排除,都请就你的具体情况向本州 SNAP 办公室核实(有权作决定的是他们)。 这只影响 SNAP:Medicaid、CHIP 和 WIC 的资格规则不同,不受本法影响,你仍可能合格。另外: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仅仅查询或申请本身不影响你的移民身份。本内容仅供参考,非法律建议;个人情况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法条点名受影响的身份类别

难民、庇护者、获暂缓遣返者、人道主义假释者、受虐配偶及子女,以及有条件入境者

官方法条与现行法规尚未一致

联邦规章 7 CFR 273.4 至今未更新(eCFR 更新至 2026-07-15),仍将难民、庇护者列为合格;FNS 已撤下其非公民资格网页,标注「正在更新」(2025-08-29)。各州执行可能不同。

这些你仍可能符合

医疗补助(Medicaid)儿童健康保险计划(CHIP)妇幼营养补助(WIC)

该怎么做

在断定自己被排除之前,请向本州 SNAP 办公室核实——决定你个案的是他们。

OBBBA §10108, amending Section 6(f) of the Food and Nutrition Act of 2008 (7 U.S.C. 2015(f)) · 2025-07-04

如何申请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威斯康星州居住证明、家庭人数、社会安全号码(如有)、房租/水电等开支证明(用于抵扣)。可在线(ACCESS, access.wisconsin.gov)、电话、纸质或到所在县/部落机构申请。混合身份家庭:不合格成员不阻止合格成员(如美国公民儿童)领取。具体材料以官方申请页为准。

时限

一般 30 天内作出决定;收入极低、几乎无资源的家庭可申请 7 天内加急发放。资格核准后按月发放到 QUEST(EBT)卡。

前往官方申请 (在新标签页打开)

ACCESS(威州官方在线申请,access.wisconsin.gov)· 亦可拨打或到所在县/部落机构 · 官方信息 dhs.wisconsin.gov/foodshare

会不会影响绿卡(公共负担)

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审查 —— 现行规则把「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或其他营养项目」明确列在「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清单的第一项,领取它不影响你的绿卡或移民身份申请。现行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项目);(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如养老院或精神卫生机构的长期入住)。SNAP 两者都不属于 —— 它既不是现金补助,也不是机构照护。USCIS 明文规定:不考虑领取上述清单内福利,也不考虑为其取得的核准或证明。 先说一句可能让这一整段与你无关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这项评估范围内。国会通过法律设定的豁免类别继续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规则里明确说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举清单,而国会设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类各有自己的法条,不随那份清单消失:难民(8 U.S.C. §1157(c)(3):§1182(a) 第 (4) 款「shall not be applicable」)· 难民与庇护者调整身份(§1159(c),同样措辞)·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第 (4) 款「shall not apply」)· VAWA 自请人、U 签申请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与子女(§1182(a)(4)(E):「shall not apply」)。 其中受虐配偶与子女另受一层法条保护:法律禁止对他们考虑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签证:法律允许移民局豁免公共负担条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几类自动适用。✅ 这不表示你不能获得豁免;它表示这需要逐案申请与说明。 请让律师帮你准备。 完整清单与你是否属于其中,请让律师核对。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领取的,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 这两类以外的,不计入 —— 这一点写在规则正文里,没有变。 而若你在这一天之前领过 (a) 或 (b) 那两类,那些是会被考虑的,请让律师看你的具体情况。 (这写在规则正文里:它只向后适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这套审查确实适用于你 —— 从 2026 年 9 月 18 日当天起,情况有变化 —— 这一天之后领取的经济状况审查类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请时要看你的收入或资产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于这几项(规则逐字给的是这一整类,不是一份名单)。 而它也不限于联邦项目 —— 州、领地、部落与地方政府办的,同样在内(规则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确定自己领的那一项算不算,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规则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众多因素中的一项,不是自动拒签。规则要求逐案权衡全部情况。 每一项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发布操作指引 —— 我们尚未核实,不等于它已经变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办签证,或从口岸入境:以上讲的是 USCIS(境内办理)的口径。规则本身说明 CBP 在口岸考虑的信息可能与此不同;领事馆(境外签证)的口径我们尚未核实。

此排除是「整类」的:SNAP 没有像 Medicaid 那样的「长期机构照护」例外 —— 无论你用 SNAP 买了什么、领了多久、领了多少,都不计入。其他营养项目同样不计入,包括:妇幼营养补助(WIC)、学校午餐项目、儿童与成人照护食品项目(CACFP)、紧急食品援助(TEFAP)、印第安保留地食品分发项目(FDPIR)。此外,USCIS 不考虑申请人的家人(含美国公民子女或其他亲属)所领的福利,也不考虑申请人纯粹代第三方领取的福利 —— 混合身份家庭中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子女领取 SNAP,不会计入父母的公共负担审查。仅仅为自己或他人申请某项福利,或获批将来领取,都不算「领取」。申请人在豁免公共负担的身份期间所领的福利,同样不予考虑;享有难民待遇(安置援助、福利项目及其他难民可得福利)者所领的福利,亦不予考虑。 顺带破除一个顽固谣言:按 2022-12-23 生效的现行规则,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2019 年曾有一版规则把它计入,但该规则已于 2022-03-09 在全国范围被撤销(USCIS 政策手册第 8 卷 G 部分第 1 章原文:「a partial final judgment vacating the 2019 Final Rule went into effect nationwide on March 9, 2022」)。规则曾变、也可能再变,请以官方最新为准。

法条自己点了名:这件事在哪几个时刻被评估。《移民与国籍法》§ 212(a)(4)(A)(即 8 U.S.C. § 1182(a)(4)(A))逐字写道:某人若「in the opinion of the consular officer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 visa, or in the opinion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or adjustment of status, is likely at any time to become a public charge」,则不可入境。⇒ 法条点名的是三个时刻:申请签证 · 申请入境 · 申请调整身份(境内办绿卡)。 两处常被读窄,方向都是让人误以为「与我无关」:①法条写的是「a visa」,没有限定为移民签证;②「申请入境」是独立的一个时刻,不等于前两者。 我们不告诉你你的情况算不算其中之一 —— 那要看你的个案,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豁免不是「几类」,是法规里明文列出的 29 类。8 CFR 212.23(a) 逐字开头:「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does not apply … 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of aliens」,随后列 (1) 至 (29)。 其中与本站读者最相关的若干类:难民((1))· 庇护获得者((2))· 古巴/海地入境者((5))· 古巴调整法((6))· NACARA((7))· 特殊移民少年 SIJ((10))· 临时保护身份 TPS((12)) · T 签证((17)(18)) · U 签证((19)) · VAWA 自请人((20)) · PRWORA § 431(c) 所称受虐配偶与子女((21)) · 阿富汗/伊拉克翻译人员((4))· 老挝/柬埔寨/越南国民((25))等。 而第 (29) 类必须一并读到,它是这份清单里最容易被漏掉的一条,逐字:「Any other categories of aliens exempt under any other law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provisions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我不在上面那几类里」并不等于「我不豁免」。 完整 29 类见 8 CFR 212.23(a); 该条法规已定于 2026-09-18 移除(91 FR 45477),届时本站这一整块会关闭而不是继续显示旧文 —— 但法定豁免本身来自各自的法律,不因该条被移除而消失。你的个案是否落在其中,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而这些豁免不随那份清单消失:DHS 在 2026-07-20 的废止规则里自己写明 ——「Although DHS is removing the regulation listing exemptions, the statutory exemptions created by Congress for certain Cuban and Haitian applicants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continue to exist.」 而请注意这一句的射程:它是 DHS 对一条关于古巴与海地申请人的意见的答复,只覆盖那两类。上面 29 类各自的依据是它们自己的法律,规章只是把它们汇总列出 —— 而那才是这份清单不随规章消失的原因。

换发绿卡与入籍,一般不评估公共负担。 至于持绿卡出国后回美:法条把「什么时候才被当作在申请入境」写成了一份穷举清单。8 U.S.C. § 1101(a)(13)(C) 逐字:绿卡持有人「shall not be regarded as seeking an admission … unless the alien—」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i) 已放弃或交出该身份;(ii) 连续离境超过 180 天;(iii) 离境后从事非法活动;(iv) 在针对其的遣返/引渡法律程序进行中离境;(v) 犯有 8 U.S.C. § 1182(a)(2) 所列罪行(除非其后获得 § 1182(h) 或 § 1229b(a) 的救济);(vi) 试图在非指定时间或地点入境,或未经移民官查验与准许即入境。 这六条就是法条给的全部 —— 常被引用的「180 天」只是其中第 (ii) 条,不是唯一一条。 你的情况是否落入其中,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本站不作个案判断。

本内容仅供信息参考,非移民、法律或税务建议。公共负担与你的个人身份问题复杂,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本站绝不断言你「会」或「不会」受影响。

USCIS 政策手册 第 8 卷 G 部分 第 7 章 E 节「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明列 SNAP 为首项)、B 节与 C 节(仅有的两类计入项),及 第 3 章(适用人群)——8 USCIS-PM G.7 / G.3;法规 8 CFR 212.22(a)(3)、212.21–212.23;2022 最终规则 87 FR 55472。 · 2022-12-23

依据: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gov) · 查阅于 2026-07-16

官方原文摘录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 or other nutrition programs;

Chapter 7 - Consideration of Current and/or Past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or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 USCIS · 8 USCIS-PM G.7

查看官方原文 (在新标签页打开)

常见问题

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是什么?

每月发放的食品补助,帮助低收入家庭购买食物。补助以电子福利转账卡(EBT 卡)发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发放,像刷银行卡一样在获授权的超市、杂货店购买食品。补助金额依据美国农业部的「节俭食品计划」(Thrifty Food Plan)计算,每年随食品价格调整,并按家庭人数与扣除必要开支后的月收入而定。这是联邦项目(美国农业部食品与营养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机构经办 —— 你必须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请,因此申请入口与当地名称因州而异(加州称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请后 30 天内发放;若家庭几乎没有钱、急需帮助,最快可在 7 天内拿到。

在威斯康星州,谁可以申请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

通常来说, 多数家庭(毛收入,BBCE 宽式 200% FPL): ≤ 200% FPL. 具体以官方审核为准。

没有身份或不是公民,能申请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吗?

威斯康星州经卫生服务部(Wisconsin Department of Health Services, DHS)经办 SNAP,威州称之为 FoodShare,可经 ACCESS(access.wisconsin.gov)或所在县/部落机构申请。 威斯康星州采用「广基类别资格(BBCE)」的宽式:与俄亥俄州把毛收入上限保持在 130% FPL 不同,威州通过 BBCE 把毛收入(gross income)上限抬到联邦贫困线的 200% —— 威州 DHS 官方 FoodShare 月收入表明载「200% FPL 毛收入上限」这一列;另设 130% FPL 为「报告上限」(参保后当家庭毛收入超过 130% FPL 时须向机构报告);净收入(net income)测试按联邦规则为 100% FPL(标准计算含各项抵扣)。家中有 60 岁及以上或残障成员的家庭适用不同的收入规则。 SNAP 的移民身份规则由共享的联邦 SNAP 页管辖、属安全级 —— 请勿只凭本行判断,并请查阅联邦 SNAP 项目页了解现行、权威的移民资格框架与任何法条 alert(含 2025 年《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对非公民 SNAP 资格的收窄)。因这些规则正在变动、且弄错会危及一个家庭,请通过 ACCESS 或你所在县/部落机构核实你自己的资格。某位成员不合格并不必然排除混合身份家庭的其余成员 —— 合格成员(包括美国公民儿童)仍可领取 FoodShare。 2025 联邦新法 OBBBA(H.R.1,即 P.L. 119-21,2025-07-04 签署)第 10108 条(「Alien SNAP eligibility」)重写了《2008 年食品与营养法》第 6(f) 条(7 U.S.C. 2015(f)),大幅收紧 SNAP 的非公民资格。该条文没有另定生效日,即自签署日(2025-07-04)起生效 —— 注意:这与 Medicaid 的第 71109 条(2026-10-01 才生效)不同,SNAP 的收紧已经在施行。依新法条文,除须是美国居民外,还须属下列四类之一方可领 SNAP:(1) 美国公民或国民;(2) 依《移民与国籍法》取得永久居留的绿卡持有者(LPR);(3) 古巴/海地入境者(定义见 1980 年《难民教育援助法》第 501(e) 条);(4) 依《自由联合协定》(COFA,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帕劳)在美合法居住者。原先可领的难民、庇护者、暂停遣返者、假释者、受虐待配偶/子女、有条件入境者等类别,未列入新法条文。被排除者的收入与财产,仍会在计算其所在家庭的资格与补助额时被计入 —— 也就是说,家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如美国公民子女)仍可能领到 SNAP。 五年等待期:联邦规章 7 CFR 273.4(a)(6)(iii) 规定,18 岁及以上的绿卡持有者须在合格身份满五年后方可领 SNAP(五年可不连续)。但 7 CFR 273.4(a)(6)(ii) 列有重要的豁免 —— 满足其一即无须等满五年,包括:未满 18 岁者;18 岁及以上、有 40 个合格工作季度的绿卡持有者(可累计父母在你 18 岁前的季度、及婚姻存续期间配偶的季度);正在领取失明或残障相关补助/补贴者;具军人关联者(荣誉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及其配偶与未婚受抚养子女);以及 1996-08-22 当日在美合法居住且生于 1931-08-22 及以前者。 诚实提示:美国农业部食品与营养局(FNS)已把其「非公民资格」网页内容撤下,页面现仅载明「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f 2025 changes certain eligibility factors for SNAP... We are in the process of updating this page」(页面更新日 2025-08-29);而 7 CFR 273.4 至今(联邦规章第 7 篇更新至 2026-07-15)仍未随新法修订,仍列着难民、庇护者等已被法条排除的类别。法条效力高于未及更新的规章。此为会变领域,务必向你所在州的 SNAP 办公室核实,并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具体以官方审核为准。

领取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会不会影响绿卡?

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审查 —— 现行规则把「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或其他营养项目」明确列在「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清单的第一项,领取它不影响你的绿卡或移民身份申请。现行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项目);(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如养老院或精神卫生机构的长期入住)。SNAP 两者都不属于 —— 它既不是现金补助,也不是机构照护。USCIS 明文规定:不考虑领取上述清单内福利,也不考虑为其取得的核准或证明。 先说一句可能让这一整段与你无关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这项评估范围内。国会通过法律设定的豁免类别继续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规则里明确说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举清单,而国会设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类各有自己的法条,不随那份清单消失:难民(8 U.S.C. §1157(c)(3):§1182(a) 第 (4) 款「shall not be applicable」)· 难民与庇护者调整身份(§1159(c),同样措辞)·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第 (4) 款「shall not apply」)· VAWA 自请人、U 签申请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与子女(§1182(a)(4)(E):「shall not apply」)。 其中受虐配偶与子女另受一层法条保护:法律禁止对他们考虑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签证:法律允许移民局豁免公共负担条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几类自动适用。✅ 这不表示你不能获得豁免;它表示这需要逐案申请与说明。 请让律师帮你准备。 完整清单与你是否属于其中,请让律师核对。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领取的,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 这两类以外的,不计入 —— 这一点写在规则正文里,没有变。 而若你在这一天之前领过 (a) 或 (b) 那两类,那些是会被考虑的,请让律师看你的具体情况。 (这写在规则正文里:它只向后适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这套审查确实适用于你 —— 从 2026 年 9 月 18 日当天起,情况有变化 —— 这一天之后领取的经济状况审查类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请时要看你的收入或资产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于这几项(规则逐字给的是这一整类,不是一份名单)。 而它也不限于联邦项目 —— 州、领地、部落与地方政府办的,同样在内(规则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确定自己领的那一项算不算,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规则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众多因素中的一项,不是自动拒签。规则要求逐案权衡全部情况。 每一项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发布操作指引 —— 我们尚未核实,不等于它已经变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办签证,或从口岸入境:以上讲的是 USCIS(境内办理)的口径。规则本身说明 CBP 在口岸考虑的信息可能与此不同;领事馆(境外签证)的口径我们尚未核实。 豁免不是「几类」,是法规里明文列出的 29 类。8 CFR 212.23(a) 逐字开头:「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does not apply … 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of aliens」,随后列 (1) 至 (29)。 其中与本站读者最相关的若干类:难民((1))· 庇护获得者((2))· 古巴/海地入境者((5))· 古巴调整法((6))· NACARA((7))· 特殊移民少年 SIJ((10))· 临时保护身份 TPS((12)) · T 签证((17)(18)) · U 签证((19)) · VAWA 自请人((20)) · PRWORA § 431(c) 所称受虐配偶与子女((21)) · 阿富汗/伊拉克翻译人员((4))· 老挝/柬埔寨/越南国民((25))等。 而第 (29) 类必须一并读到,它是这份清单里最容易被漏掉的一条,逐字:「Any other categories of aliens exempt under any other law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provisions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我不在上面那几类里」并不等于「我不豁免」。 完整 29 类见 8 CFR 212.23(a); 该条法规已定于 2026-09-18 移除(91 FR 45477),届时本站这一整块会关闭而不是继续显示旧文 —— 但法定豁免本身来自各自的法律,不因该条被移除而消失。你的个案是否落在其中,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而这些豁免不随那份清单消失:DHS 在 2026-07-20 的废止规则里自己写明 ——「Although DHS is removing the regulation listing exemptions, the statutory exemptions created by Congress for certain Cuban and Haitian applicants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continue to exist.」 而请注意这一句的射程:它是 DHS 对一条关于古巴与海地申请人的意见的答复,只覆盖那两类。上面 29 类各自的依据是它们自己的法律,规章只是把它们汇总列出 —— 而那才是这份清单不随规章消失的原因。 本内容仅供信息参考,非移民、法律或税务建议。公共负担与你的个人身份问题复杂,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本站绝不断言你「会」或「不会」受影响。

在威斯康星州怎么申请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

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威斯康星州居住证明、家庭人数、社会安全号码(如有)、房租/水电等开支证明(用于抵扣)。可在线(ACCESS, access.wisconsin.gov)、电话、纸质或到所在县/部落机构申请。混合身份家庭:不合格成员不阻止合格成员(如美国公民儿童)领取。具体材料以官方申请页为准。 一般 30 天内作出决定;收入极低、几乎无资源的家庭可申请 7 天内加急发放。资格核准后按月发放到 QUEST(EBT)卡。 政策可能变动,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https://access.wisconsin.gov

资料来源(官方)

  1. FoodShare Monthly Income Limits, effective October 1, 2025, through September 30, 2026 — *200% FPL Gross Income Limit / 130% FPL Gross Income Limit / Maximum Allotment by household size: 1 $2,610 / $1,696 / $298; 2 $3,526 / $2,292 / $546; 3 $4,442 / $2,888 / $785; 4 $5,360 / $3,483 / $994 (for each additional person add $918 / $596 / $218). "See if your family's gross monthly income is at or below 200% of the federal poverty level (FPL)" (在新标签页打开)

    Wisconsin Department of Health Services (dhs.wisconsin.gov) · 查阅于 2026-07-21 · 文件生效日 2025-10-01

编辑方针与信息来源

最后核对:2026-07-21

政策可能变动,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本站为信息性内容,非移民/法律/税务建议。公共负担与你的个人身份问题,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其他州的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

威斯康星州的其他福利

用匹配器看看你家可能能申请什么(已预填威斯康星州 · 约 1 分钟 · 全程本地不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