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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肯塔基州):你可能能申请什么

这是什么

每月发放的食品补助,帮助低收入家庭购买食物。补助以电子福利转账卡(EBT 卡)发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发放,像刷银行卡一样在获授权的超市、杂货店购买食品。补助金额依据美国农业部的「节俭食品计划」(Thrifty Food Plan)计算,每年随食品价格调整,并按家庭人数与扣除必要开支后的月收入而定。这是联邦项目(美国农业部食品与营养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机构经办 —— 你必须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请,因此申请入口与当地名称因州而异(加州称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请后 30 天内发放;若家庭几乎没有钱、急需帮助,最快可在 7 天内拿到。

Kentucky SNAP 食品补助(由 Cabinet for Health and Family Services/CHFS 下属的 Department for Community Based Services/DCBS 经办,福利发在 EBT 卡上;经 kynect 申请)

最终资格由相关机构审核决定

政策可能变动,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 会影响绿卡吗?

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审查 —— 现行规则把「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或其他营养项目」明确列在「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清单的第一项,领取它不影响你的绿卡或移民身份申请。现行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项目);(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如养老院或精神卫生机构的长期入住)。SNAP 两者都不属于 —— 它既不是现金补助,也不是机构照护。USCIS 明文规定:不考虑领取上述清单内福利,也不考虑为其取得的核准或证明。 先说一句可能让这一整段与你无关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这项评估范围内。国会通过法律设定的豁免类别继续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规则里明确说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举清单,而国会设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类各有自己的法条,不随那份清单消失:难民(8 U.S.C. §1157(c)(3):§1182(a) 第 (4) 款「shall not be applicable」)· 难民与庇护者调整身份(§1159(c),同样措辞)·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第 (4) 款「shall not apply」)· VAWA 自请人、U 签申请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与子女(§1182(a)(4)(E):「shall not apply」)。 其中受虐配偶与子女另受一层法条保护:法律禁止对他们考虑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签证:法律允许移民局豁免公共负担条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几类自动适用。✅ 这不表示你不能获得豁免;它表示这需要逐案申请与说明。 请让律师帮你准备。 完整清单与你是否属于其中,请让律师核对。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领取的,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 这两类以外的,不计入 —— 这一点写在规则正文里,没有变。 而若你在这一天之前领过 (a) 或 (b) 那两类,那些是会被考虑的,请让律师看你的具体情况。 (这写在规则正文里:它只向后适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这套审查确实适用于你 —— 从 2026 年 9 月 18 日当天起,情况有变化 —— 这一天之后领取的经济状况审查类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请时要看你的收入或资产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于这几项(规则逐字给的是这一整类,不是一份名单)。 而它也不限于联邦项目 —— 州、领地、部落与地方政府办的,同样在内(规则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确定自己领的那一项算不算,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规则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众多因素中的一项,不是自动拒签。规则要求逐案权衡全部情况。 每一项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发布操作指引 —— 我们尚未核实,不等于它已经变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办签证,或从口岸入境:以上讲的是 USCIS(境内办理)的口径。规则本身说明 CBP 在口岸考虑的信息可能与此不同;领事馆(境外签证)的口径我们尚未核实。 查看详情

要符合什么情况

收入门槛

  • 全家庭(SNAP 按整户核定,不是按某个人)200% FPLSNAP 收入线按家庭人数定,不是按「某类人」。 关键差异:与许多不采用「广义类别资格(BBCE)」的州不同,肯塔基采用 BBCE,把毛收入线提高到 200% FPL(净收入线仍为 100% FPL),并为多数家庭免除资产/资源测试——据 Kentucky 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记载「200% of the Federal Poverty Level」为肯塔基现行 BBCE 毛收入门槛,且资产限制目前处于豁免状态。USDA/FNS 也确认 200% FPL 是 BBCE 允许的最高毛收入门槛。⚠️ 老人/残障家庭若毛收入超过 200% FPL,可能改按标准规则核定并适用资源限额;另肯塔基曾有立法(如 HB 367)提议为 SNAP 新增资产测试,请务必向 DCBS/kynect 核实当期规则是否变动。⚠️ SNAP 具体美元数额每年 10 月 1 日更新,本行以 %FPL 表述,当期各家庭人数的毛/净美元线请以 DCBS/kynect 当期表为准。达到收入线不等于合格,DCBS 仍会用各项扣除实算福利额,并须完成一次资格面谈。
    依据:Kentucky 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kypolicy.org) · 查阅于 2026-07-22

    官方原文摘录

    Kentucky's BBCE raises the gross income limit to 200% of the Federal Poverty Level and the asset test is currently waived (Kentucky 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USDA/FNS: a BBCE program must have a gross income test of no more than 200 percent of the Federal Poverty Guidelines

    Kentucky 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 Kentucky's SNAP broad-based categorical eligibility (BBCE) sets the gross income limit at 200% of the Federal Poverty Level and the asset test is currently waived; HB 367 would mandate that applicants prove they have assets below $2,750 (i.e., add an asset test that does not currently exist)

    查看官方原文 (在新标签页打开)

本州移民身份规则

肯塔基的 SNAP 就是联邦 SNAP,由 Cabinet for Health and Family Services(CHFS)下属的 Department for Community Based Services(DCBS)经办,福利发在 EBT 卡上,经 kynect 申请。就移民身份而言,肯塔基适用联邦 SNAP 规则:申请人须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合格外国人(qualified alien);部分合法移民不符合 SNAP,但不符合条件成员的受抚养者往往符合。所有 SNAP 家庭成员须有社会安全号码或已申请的证明。这包括 2025 年 OBBBA(H.R.1)第 10108 条对非公民资格的收紧,以及绿卡持有者的五年等待期与各项豁免——这些属联邦规则;请使用本页「联邦规则」部分查看 SNAP 身份规则与法条提醒。混合身份家庭仍可为家中符合条件的成员申请。 一个诚实的结论:我们未找到肯塔基有像加州 CFAP 那样、为被联邦规则排除的移民设立的州出资食品项目(据实报告「未找到」,而非断言「绝对没有」)。此为会变领域,请向 DCBS/kynect 核实。

SNAP 规则近期有重大变更(部分移民身份)

发生了什么变化:一项联邦法律(OBBBA §10108,重写 7 U.S.C. 2015(f))自 2025-07-04 起生效,将 SNAP 限于以下人群:美国公民 · 绿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 古巴/海地入境者 · COFA(自由联合协定)公民。谁受影响:难民、获庇护者、获暂缓遣返者、人道主义假释者、受虐配偶及子女、有条件入境者,以及类似类别,现已被法条排除。⚠️ 但是:联邦规章 7 CFR 273.4 至今未更新(eCFR 更新至 2026-07-15),仍将这些类别列为合格;FNS 的非公民资格网页已被撤下,标注「正在更新」(2025-08-29)。各州执行可能不同。 该怎么做:不要自己下结论——无论旧信息说你合格,还是本提示说你被排除,都请就你的具体情况向本州 SNAP 办公室核实(有权作决定的是他们)。 这只影响 SNAP:Medicaid、CHIP 和 WIC 的资格规则不同,不受本法影响,你仍可能合格。另外: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仅仅查询或申请本身不影响你的移民身份。本内容仅供参考,非法律建议;个人情况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法条点名受影响的身份类别

难民、庇护者、获暂缓遣返者、人道主义假释者、受虐配偶及子女,以及有条件入境者

官方法条与现行法规尚未一致

联邦规章 7 CFR 273.4 至今未更新(eCFR 更新至 2026-07-15),仍将难民、庇护者列为合格;FNS 已撤下其非公民资格网页,标注「正在更新」(2025-08-29)。各州执行可能不同。

这些你仍可能符合

医疗补助(Medicaid)儿童健康保险计划(CHIP)妇幼营养补助(WIC)

该怎么做

在断定自己被排除之前,请向本州 SNAP 办公室核实——决定你个案的是他们。

OBBBA §10108, amending Section 6(f) of the Food and Nutrition Act of 2008 (7 U.S.C. 2015(f)) · 2025-07-04

如何申请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肯塔基居住证明、家庭人数、家庭成员社会安全号码(或已申请证明)、毛收入证明(近期薪资单等)、住房与水电支出;老人/残障家庭另可提供医疗费用以争取更高补助。仅申请福利的非公民须提供移民身份文件。申请后须完成一次资格面谈。具体材料与申请入口请以 DCBS/kynect 官方 SNAP 页为准。

时限

一般在收到申请后 30 天内发放;若家庭几乎没有钱、急需帮助,可加急在 7 天内拿到(联邦规则,请向 DCBS 核实你的情形)。申请后须完成一次资格面谈。

前往官方申请 (在新标签页打开)

kynect(kynect.ky.gov,肯塔基官方福利申请入口,含 SNAP)· DCBS Family Support 服务线 1-855-306-8959 · 主管:Cabinet for Health and Family Services / Department for Community Based Services(DCBS)

会不会影响绿卡(公共负担)

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审查 —— 现行规则把「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或其他营养项目」明确列在「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清单的第一项,领取它不影响你的绿卡或移民身份申请。现行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项目);(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如养老院或精神卫生机构的长期入住)。SNAP 两者都不属于 —— 它既不是现金补助,也不是机构照护。USCIS 明文规定:不考虑领取上述清单内福利,也不考虑为其取得的核准或证明。 先说一句可能让这一整段与你无关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这项评估范围内。国会通过法律设定的豁免类别继续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规则里明确说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举清单,而国会设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类各有自己的法条,不随那份清单消失:难民(8 U.S.C. §1157(c)(3):§1182(a) 第 (4) 款「shall not be applicable」)· 难民与庇护者调整身份(§1159(c),同样措辞)·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第 (4) 款「shall not apply」)· VAWA 自请人、U 签申请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与子女(§1182(a)(4)(E):「shall not apply」)。 其中受虐配偶与子女另受一层法条保护:法律禁止对他们考虑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签证:法律允许移民局豁免公共负担条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几类自动适用。✅ 这不表示你不能获得豁免;它表示这需要逐案申请与说明。 请让律师帮你准备。 完整清单与你是否属于其中,请让律师核对。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领取的,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 这两类以外的,不计入 —— 这一点写在规则正文里,没有变。 而若你在这一天之前领过 (a) 或 (b) 那两类,那些是会被考虑的,请让律师看你的具体情况。 (这写在规则正文里:它只向后适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这套审查确实适用于你 —— 从 2026 年 9 月 18 日当天起,情况有变化 —— 这一天之后领取的经济状况审查类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请时要看你的收入或资产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于这几项(规则逐字给的是这一整类,不是一份名单)。 而它也不限于联邦项目 —— 州、领地、部落与地方政府办的,同样在内(规则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确定自己领的那一项算不算,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规则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众多因素中的一项,不是自动拒签。规则要求逐案权衡全部情况。 每一项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发布操作指引 —— 我们尚未核实,不等于它已经变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办签证,或从口岸入境:以上讲的是 USCIS(境内办理)的口径。规则本身说明 CBP 在口岸考虑的信息可能与此不同;领事馆(境外签证)的口径我们尚未核实。

此排除是「整类」的:SNAP 没有像 Medicaid 那样的「长期机构照护」例外 —— 无论你用 SNAP 买了什么、领了多久、领了多少,都不计入。其他营养项目同样不计入,包括:妇幼营养补助(WIC)、学校午餐项目、儿童与成人照护食品项目(CACFP)、紧急食品援助(TEFAP)、印第安保留地食品分发项目(FDPIR)。此外,USCIS 不考虑申请人的家人(含美国公民子女或其他亲属)所领的福利,也不考虑申请人纯粹代第三方领取的福利 —— 混合身份家庭中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子女领取 SNAP,不会计入父母的公共负担审查。仅仅为自己或他人申请某项福利,或获批将来领取,都不算「领取」。申请人在豁免公共负担的身份期间所领的福利,同样不予考虑;享有难民待遇(安置援助、福利项目及其他难民可得福利)者所领的福利,亦不予考虑。 顺带破除一个顽固谣言:按 2022-12-23 生效的现行规则,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2019 年曾有一版规则把它计入,但该规则已于 2022-03-09 在全国范围被撤销(USCIS 政策手册第 8 卷 G 部分第 1 章原文:「a partial final judgment vacating the 2019 Final Rule went into effect nationwide on March 9, 2022」)。规则曾变、也可能再变,请以官方最新为准。

法条自己点了名:这件事在哪几个时刻被评估。《移民与国籍法》§ 212(a)(4)(A)(即 8 U.S.C. § 1182(a)(4)(A))逐字写道:某人若「in the opinion of the consular officer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 visa, or in the opinion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or adjustment of status, is likely at any time to become a public charge」,则不可入境。⇒ 法条点名的是三个时刻:申请签证 · 申请入境 · 申请调整身份(境内办绿卡)。 两处常被读窄,方向都是让人误以为「与我无关」:①法条写的是「a visa」,没有限定为移民签证;②「申请入境」是独立的一个时刻,不等于前两者。 我们不告诉你你的情况算不算其中之一 —— 那要看你的个案,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豁免不是「几类」,是法规里明文列出的 29 类。8 CFR 212.23(a) 逐字开头:「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does not apply … 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of aliens」,随后列 (1) 至 (29)。 其中与本站读者最相关的若干类:难民((1))· 庇护获得者((2))· 古巴/海地入境者((5))· 古巴调整法((6))· NACARA((7))· 特殊移民少年 SIJ((10))· 临时保护身份 TPS((12)) · T 签证((17)(18)) · U 签证((19)) · VAWA 自请人((20)) · PRWORA § 431(c) 所称受虐配偶与子女((21)) · 阿富汗/伊拉克翻译人员((4))· 老挝/柬埔寨/越南国民((25))等。 而第 (29) 类必须一并读到,它是这份清单里最容易被漏掉的一条,逐字:「Any other categories of aliens exempt under any other law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provisions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我不在上面那几类里」并不等于「我不豁免」。 完整 29 类见 8 CFR 212.23(a); 该条法规已定于 2026-09-18 移除(91 FR 45477),届时本站这一整块会关闭而不是继续显示旧文 —— 但法定豁免本身来自各自的法律,不因该条被移除而消失。你的个案是否落在其中,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而这些豁免不随那份清单消失:DHS 在 2026-07-20 的废止规则里自己写明 ——「Although DHS is removing the regulation listing exemptions, the statutory exemptions created by Congress for certain Cuban and Haitian applicants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continue to exist.」 而请注意这一句的射程:它是 DHS 对一条关于古巴与海地申请人的意见的答复,只覆盖那两类。上面 29 类各自的依据是它们自己的法律,规章只是把它们汇总列出 —— 而那才是这份清单不随规章消失的原因。

换发绿卡与入籍,一般不评估公共负担。 至于持绿卡出国后回美:法条把「什么时候才被当作在申请入境」写成了一份穷举清单。8 U.S.C. § 1101(a)(13)(C) 逐字:绿卡持有人「shall not be regarded as seeking an admission … unless the alien—」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i) 已放弃或交出该身份;(ii) 连续离境超过 180 天;(iii) 离境后从事非法活动;(iv) 在针对其的遣返/引渡法律程序进行中离境;(v) 犯有 8 U.S.C. § 1182(a)(2) 所列罪行(除非其后获得 § 1182(h) 或 § 1229b(a) 的救济);(vi) 试图在非指定时间或地点入境,或未经移民官查验与准许即入境。 这六条就是法条给的全部 —— 常被引用的「180 天」只是其中第 (ii) 条,不是唯一一条。 你的情况是否落入其中,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本站不作个案判断。

本内容仅供信息参考,非移民、法律或税务建议。公共负担与你的个人身份问题复杂,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本站绝不断言你「会」或「不会」受影响。

USCIS 政策手册 第 8 卷 G 部分 第 7 章 E 节「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明列 SNAP 为首项)、B 节与 C 节(仅有的两类计入项),及 第 3 章(适用人群)——8 USCIS-PM G.7 / G.3;法规 8 CFR 212.22(a)(3)、212.21–212.23;2022 最终规则 87 FR 55472。 · 2022-12-23

依据: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gov) · 查阅于 2026-07-16

官方原文摘录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 or other nutrition programs;

Chapter 7 - Consideration of Current and/or Past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or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 USCIS · 8 USCIS-PM 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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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是什么?

每月发放的食品补助,帮助低收入家庭购买食物。补助以电子福利转账卡(EBT 卡)发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发放,像刷银行卡一样在获授权的超市、杂货店购买食品。补助金额依据美国农业部的「节俭食品计划」(Thrifty Food Plan)计算,每年随食品价格调整,并按家庭人数与扣除必要开支后的月收入而定。这是联邦项目(美国农业部食品与营养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机构经办 —— 你必须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请,因此申请入口与当地名称因州而异(加州称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请后 30 天内发放;若家庭几乎没有钱、急需帮助,最快可在 7 天内拿到。

在肯塔基州,谁可以申请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

通常来说, 全家庭(SNAP 按整户核定,不是按某个人): ≤ 200% FPL. 具体以官方审核为准。

没有身份或不是公民,能申请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吗?

肯塔基的 SNAP 就是联邦 SNAP,由 Cabinet for Health and Family Services(CHFS)下属的 Department for Community Based Services(DCBS)经办,福利发在 EBT 卡上,经 kynect 申请。就移民身份而言,肯塔基适用联邦 SNAP 规则:申请人须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合格外国人(qualified alien);部分合法移民不符合 SNAP,但不符合条件成员的受抚养者往往符合。所有 SNAP 家庭成员须有社会安全号码或已申请的证明。这包括 2025 年 OBBBA(H.R.1)第 10108 条对非公民资格的收紧,以及绿卡持有者的五年等待期与各项豁免——这些属联邦规则;请使用本页「联邦规则」部分查看 SNAP 身份规则与法条提醒。混合身份家庭仍可为家中符合条件的成员申请。 一个诚实的结论:我们未找到肯塔基有像加州 CFAP 那样、为被联邦规则排除的移民设立的州出资食品项目(据实报告「未找到」,而非断言「绝对没有」)。此为会变领域,请向 DCBS/kynect 核实。 2025 联邦新法 OBBBA(H.R.1,即 P.L. 119-21,2025-07-04 签署)第 10108 条(「Alien SNAP eligibility」)重写了《2008 年食品与营养法》第 6(f) 条(7 U.S.C. 2015(f)),大幅收紧 SNAP 的非公民资格。该条文没有另定生效日,即自签署日(2025-07-04)起生效 —— 注意:这与 Medicaid 的第 71109 条(2026-10-01 才生效)不同,SNAP 的收紧已经在施行。依新法条文,除须是美国居民外,还须属下列四类之一方可领 SNAP:(1) 美国公民或国民;(2) 依《移民与国籍法》取得永久居留的绿卡持有者(LPR);(3) 古巴/海地入境者(定义见 1980 年《难民教育援助法》第 501(e) 条);(4) 依《自由联合协定》(COFA,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帕劳)在美合法居住者。原先可领的难民、庇护者、暂停遣返者、假释者、受虐待配偶/子女、有条件入境者等类别,未列入新法条文。被排除者的收入与财产,仍会在计算其所在家庭的资格与补助额时被计入 —— 也就是说,家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如美国公民子女)仍可能领到 SNAP。 五年等待期:联邦规章 7 CFR 273.4(a)(6)(iii) 规定,18 岁及以上的绿卡持有者须在合格身份满五年后方可领 SNAP(五年可不连续)。但 7 CFR 273.4(a)(6)(ii) 列有重要的豁免 —— 满足其一即无须等满五年,包括:未满 18 岁者;18 岁及以上、有 40 个合格工作季度的绿卡持有者(可累计父母在你 18 岁前的季度、及婚姻存续期间配偶的季度);正在领取失明或残障相关补助/补贴者;具军人关联者(荣誉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及其配偶与未婚受抚养子女);以及 1996-08-22 当日在美合法居住且生于 1931-08-22 及以前者。 诚实提示:美国农业部食品与营养局(FNS)已把其「非公民资格」网页内容撤下,页面现仅载明「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f 2025 changes certain eligibility factors for SNAP... We are in the process of updating this page」(页面更新日 2025-08-29);而 7 CFR 273.4 至今(联邦规章第 7 篇更新至 2026-07-15)仍未随新法修订,仍列着难民、庇护者等已被法条排除的类别。法条效力高于未及更新的规章。此为会变领域,务必向你所在州的 SNAP 办公室核实,并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具体以官方审核为准。

领取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会不会影响绿卡?

SNAP 不计入「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审查 —— 现行规则把「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或其他营养项目」明确列在「不予考虑的公共福利」清单的第一项,领取它不影响你的绿卡或移民身份申请。现行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项目);(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如养老院或精神卫生机构的长期入住)。SNAP 两者都不属于 —— 它既不是现金补助,也不是机构照护。USCIS 明文规定:不考虑领取上述清单内福利,也不考虑为其取得的核准或证明。 先说一句可能让这一整段与你无关的: 很多人根本不在这项评估范围内。国会通过法律设定的豁免类别继续有效 —— DHS 在 2026-07-20 的规则里明确说明,它移除的只是那份列举清单,而国会设定的豁免本身依然存在(逐字:「USCIS will provide training and guidance to its officers, including information about which aliens are statutorily exempt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以下各类各有自己的法条,不随那份清单消失:难民(8 U.S.C. §1157(c)(3):§1182(a) 第 (4) 款「shall not be applicable」)· 难民与庇护者调整身份(§1159(c),同样措辞)· 特殊移民少年 SIJ(§1255(h)(2)(A):第 (4) 款「shall not apply」)· VAWA 自请人、U 签申请人或持有人、以及 §1641(c) 的受虐配偶与子女(§1182(a)(4)(E):「shall not apply」)。 其中受虐配偶与子女另受一层法条保护:法律禁止对他们考虑任何公共福利(INA §212(s))。 如果你持 T 签证:法律允许移民局豁免公共负担条款(§1255(l)(2)「may waive」)—— 但那是可裁量的,不像上面几类自动适用。✅ 这不表示你不能获得豁免;它表示这需要逐案申请与说明。 请让律师帮你准备。 完整清单与你是否属于其中,请让律师核对。 ✅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领取的,规则只考虑两类:(a) 用于维持生计的公共现金补助(SSI、TANF 现金、州/部落/领地/地方的一般救助现金)(b) 政府出资的长期机构照护。 这两类以外的,不计入 —— 这一点写在规则正文里,没有变。 而若你在这一天之前领过 (a) 或 (b) 那两类,那些是会被考虑的,请让律师看你的具体情况。 (这写在规则正文里:它只向后适用 —— 逐字:DHS「will only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而如果这套审查确实适用于你 —— 从 2026 年 9 月 18 日当天起,情况有变化 —— 这一天之后领取的经济状况审查类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可能被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 也就是:申请时要看你的收入或资产的那些公共福利。例如 SNAP、Medicaid、CHIP、WIC,但不限于这几项(规则逐字给的是这一整类,不是一份名单)。 而它也不限于联邦项目 —— 州、领地、部落与地方政府办的,同样在内(规则逐字:「Federal, State, territorial, Tribal, and local programs that provide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若你不确定自己领的那一项算不算,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规则逐字:「will consider the receipt of any 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s on or after that date」)。✅ 它是众多因素中的一项,不是自动拒签。规则要求逐案权衡全部情况。 每一项占多大分量,USCIS 尚未发布操作指引 —— 我们尚未核实,不等于它已经变了。 如果你是在境外办签证,或从口岸入境:以上讲的是 USCIS(境内办理)的口径。规则本身说明 CBP 在口岸考虑的信息可能与此不同;领事馆(境外签证)的口径我们尚未核实。 豁免不是「几类」,是法规里明文列出的 29 类。8 CFR 212.23(a) 逐字开头:「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does not apply … 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of aliens」,随后列 (1) 至 (29)。 其中与本站读者最相关的若干类:难民((1))· 庇护获得者((2))· 古巴/海地入境者((5))· 古巴调整法((6))· NACARA((7))· 特殊移民少年 SIJ((10))· 临时保护身份 TPS((12)) · T 签证((17)(18)) · U 签证((19)) · VAWA 自请人((20)) · PRWORA § 431(c) 所称受虐配偶与子女((21)) · 阿富汗/伊拉克翻译人员((4))· 老挝/柬埔寨/越南国民((25))等。 而第 (29) 类必须一并读到,它是这份清单里最容易被漏掉的一条,逐字:「Any other categories of aliens exempt under any other law from the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provisions under section 212(a)(4) of the Act.」⇒ 「我不在上面那几类里」并不等于「我不豁免」。 完整 29 类见 8 CFR 212.23(a); 该条法规已定于 2026-09-18 移除(91 FR 45477),届时本站这一整块会关闭而不是继续显示旧文 —— 但法定豁免本身来自各自的法律,不因该条被移除而消失。你的个案是否落在其中,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 而这些豁免不随那份清单消失:DHS 在 2026-07-20 的废止规则里自己写明 ——「Although DHS is removing the regulation listing exemptions, the statutory exemptions created by Congress for certain Cuban and Haitian applicants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continue to exist.」 而请注意这一句的射程:它是 DHS 对一条关于古巴与海地申请人的意见的答复,只覆盖那两类。上面 29 类各自的依据是它们自己的法律,规章只是把它们汇总列出 —— 而那才是这份清单不随规章消失的原因。 本内容仅供信息参考,非移民、法律或税务建议。公共负担与你的个人身份问题复杂,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本站绝不断言你「会」或「不会」受影响。

在肯塔基州怎么申请食品补助(SNAP,俗称「食品券」)?

身份证明、肯塔基居住证明、家庭人数、家庭成员社会安全号码(或已申请证明)、毛收入证明(近期薪资单等)、住房与水电支出;老人/残障家庭另可提供医疗费用以争取更高补助。仅申请福利的非公民须提供移民身份文件。申请后须完成一次资格面谈。具体材料与申请入口请以 DCBS/kynect 官方 SNAP 页为准。 一般在收到申请后 30 天内发放;若家庭几乎没有钱、急需帮助,可加急在 7 天内拿到(联邦规则,请向 DCBS 核实你的情形)。申请后须完成一次资格面谈。 政策可能变动,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https://kynect.ky.gov/benefits/

资料来源(官方)

  1. Kentucky 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 Kentucky's SNAP broad-based categorical eligibility (BBCE) sets the gross income limit at 200% of the Federal Poverty Level and the asset test is currently waived; HB 367 would mandate that applicants prove they have assets below $2,750 (i.e., add an asset test that does not currently exist) (在新标签页打开)

    Kentucky Center for Economic Policy (kypolicy.org) · 查阅于 2026-07-22 · 该文件未标注生效日

  2. Broad-Based Categorical Eligibility (BBCE) | Food and Nutrition Administration (在新标签页打开)

    Food and Nutrition Administration, 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 查阅于 2026-08-24 · 该文件未标注生效日

  3. Division of Family Support / Department for Community Based Services (DCBS) | Kentucky Cabinet for Health and Family Services — administers SNAP (food benefits) in Kentucky; benefits issued on an EBT card; apply via kynect.ky.gov; DCBS Family Support line 1-855-306-8959 (在新标签页打开)

    Kentucky Cabinet for Health and Family Services (chfs.ky.gov) · 查阅于 2026-07-22 · 该文件未标注生效日

编辑方针与信息来源

最后核对:2026-07-22

政策可能变动,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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