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補助(Medicaid)
面向低收入者的公費醫療保險,由聯邦與州政府共同出資,涵蓋門診、住院、處方藥、孕產、兒童等醫療服務。由各州在聯邦規則下經辦,每州有自己的名稱和細則(加州稱 Medi-Cal)。
本州關鍵差異
MassHealth 的移民資格按群體和覆蓋類型區分。請按自己的情況核查下列路徑。 (1)孕產者——任何移民類別(含無證)的孕婦,只要其他方面合格且在收入限額內,均可在孕期及產後 12 個月內獲全面 MassHealth 福利。(2)兒童——21 歲以下、屬「合法在美移民」或 PRUCOL 者可獲全面 MassHealth;但 19 歲以下的「其他非公民」(即無證)兒童不納入全面 MassHealth,而可改經 Children's Medical Security Plan(CMSP,較有限的初級與預防保健計劃)覆蓋。(3)成人(19/21-64 歲及 65 歲+)——全面 MassHealth(Standard/CarePlus)須為公民或合格非公民(如已過 5 年等待期的綠卡持有者);無證及其他不合格成人僅能獲 MassHealth Limited(緊急服務,含分娩)及 Health Safety Net。收入超 MassHealth 限額的合法在留者可經麻薩諸塞 Health Connector 購買有補貼的 ConnectorCare。 聯邦變動:依新聯邦法律,自 2026-10-01 起,部分合法在留移民將失去全面 MassHealth(MassHealth 估計約 7,300 名成員受影響)——如難民、庇護者、人道假釋者、因本人或家屬遭虐待/販運而獲身分者、暫緩遣返者、1980 年前 conditional entrant,以及特定伊拉克/阿富汗/烏克蘭/美亞裔移民等;但若同時是綠卡持有者、古巴/海地入境者或 COFA(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帕勞)移民,或為 21 歲以下兒童,或為孕產者(過去 12 個月內懷孕,無論妊娠結果),則不受影響。受影響者將轉入其他覆蓋:65 歲+或殘障者一般轉入 MassHealth Family Assistance,21-64 歲非殘障者一般轉入 MassHealth Limited 及/或 Health Safety Net。此為會變領域,請以 MassHealth 官方最新指引為準。
依據:Massachusetts Executive Office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EOHHS) / MassHealth · 查閱於 2026-09-04
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P)
面向兒童的公費醫療保險,專為「家庭收入超過 Medicaid 門檻、卻又負擔不起私人保險」的家庭而設。由聯邦與州政府共同出資(聯邦社會安全法第 XXI 章),各州在聯邦規則下自行設計與經辦:可辦「獨立 CHIP」、「Medicaid 擴展式 CHIP」或兩者兼有,因此每州名稱、收入門檻與細則都不同(各州門檻約在 170% 至 400% 聯邦貧窮線之間)。除兒童外,部分州的獨立 CHIP 還涵蓋孕產者。
本州關鍵差異
麻薩諸塞在兒童與移民身分這件事上,必須把話說準 —— 因為這裡的分野是真實的,含糊會害人。① 誰能拿到全面的 MassHealth(含 CHIP 出資的那一段):依 130 CMR 505.005(2026 年 2 月 13 日修訂版),收入 150% 至 300% FPL 的兒童要拿 MassHealth Family Assistance,必須是「美國公民」、「合法在美移民(lawfully present immigrant)」或「nonqualified PRUCOL(在法律容許下居留的非合格者)」三者之一;MassHealth Standard(130 CMR 505.002)同樣要求公民或合法在美。也就是說,MassHealth 的兒童覆蓋並非「不論移民身分」。② 無證兒童(既非合法在美、也不屬 PRUCOL)拿到的是什麼:一是 MassHealth Limited —— 只管緊急醫療;二是 CMSP(Children's Medical Security Plan,兒童醫療保障計劃)—— 官方定義為「向不符合任何其他 MassHealth 覆蓋類型(MassHealth Limited 除外)的特定無保險兒童提供基層與預防性醫療及牙科服務」,不限收入、19 歲以下均可,但它是一份有限的基層/預防計劃,不是全面覆蓋:牙科每州財年上限 $750,藥房每州財年上限 $200,門診精神健康(含物質使用)每年上限 20 次,耐用醫療設備每州財年 $200(哮喘/糖尿病/癲癇相關另加 $300);而急診室服務、救護車與其他醫療轉運、住院治療均不在保障之內。官方另註明「可能有輪候名單(There may be a waiting list)」。 所以請不要把 CMSP 當成「無證兒童也有 CHIP/MassHealth」—— 它給的是看診與打疫苗,不是住院與急診。③ 孕產者的規則反而更寬:依 130 CMR 505.002(D),收入 200% FPL 及以下的孕產者只要是公民、合法在美移民、nonqualified PRUCOL 或「其他非公民(other noncitizen)」即可獲 MassHealth Standard —— 這一條實際覆蓋到不論移民身分,且產後延續 12 個月。但那屬 Medicaid 的孕產覆蓋,不是 CHIP。屬會變領域,請以 MassHealth 官方最新為準。
依據:Massachusetts Executive Office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EOHHS) / MassHealth · 查閱於 2026-07-17
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
每月發放的食品補助,幫助低收入家庭購買食物。補助以電子福利轉帳卡(EBT 卡)發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發放,像刷銀行卡一樣在獲授權的超市、雜貨店購買食品。補助金額依據美國農業部的「節儉食品計畫」(Thrifty Food Plan)計算,每年隨食品價格調整,並按家庭人數與扣除必要開支後的月收入而定。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食品與營養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機構經辦 —— 你必須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請,因此申請入口與當地名稱因州而異(加州稱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請後 30 天內發放;若家庭幾乎沒有錢、急需幫助,最快可在 7 天內拿到。
本州關鍵差異
麻薩諸塞州的誠實要點:本州確實為被聯邦 SNAP 排除的移民建過自己的食品項目 —— 後來又讓它結束了,所以今天它並不在那裡接住你。① 那個項目叫 State SNAP Supplement。DTA 明文,它「was a new type of food assistance that was signed into law by Governor Healey on December 4, 2023」(一種新型食品援助,由 Healey 州長於 2023 年 12 月 4 日簽署成為法律),並且它「helped certain lawfully-present immigrants who were not eligible for federal SNAP benefits because of their immigration status」(幫助了某些因移民身分而不符合聯邦 SNAP 的合法在美移民)。② 但它已經結束。DTA 明文:「The funding for the State SNAP Supplement has now ended. The last payments were made in April 2024.」(State SNAP Supplement 的撥款現已結束,最後一批款項發放於 2024 年 4 月。)以及「There are no immediate plans to restart the State SNAP Supplement.」(目前沒有重啟該補充的計劃。)所以,一個被 2025 年聯邦法從 SNAP 中剔除的合法在美移民,眼下在麻薩諸塞州並沒有一項州出資的食品福利可作後盾 —— 這與華盛頓(其 FAP 仍在運行)恰恰相反,也意味著在食品上不應把麻薩諸塞州想當然地當作避風港。③ 麻薩諸塞州仍向所有人提供、不論身分的部分:DTA 明白地說,「SNAP is not part of a public charge test. If you are not a U.S. citizen or eligible immigrant, it is safe for you to apply and get SNAP for an eligible family member (like a U.S. citizen child).」(SNAP 不屬於公共負擔審查。若你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格移民,你為一名合格家庭成員——如美國公民子女——申請並領取 SNAP 是安全的。)混合身分家庭仍應為其合格成員申請 —— 最重要的是美國公民子女。④ DTA 轉介的其他去處:社區食品資源方面,它列出 Project Bread 的 FoodSource 熱線 1-800-645-8333;並把孕期、哺乳期或有未滿 5 歲孩子的人轉介到 WIC。若立法機關將來重新為該補充撥款,DTA 說它「will contact you if you are eligible」(若你合格會與你聯繫),並提醒人們保留 EBT 卡。此為會變領域 —— 請向 DTA 核實你的情況。
上面那句官方安心話的適用範圍,請一併讀:它是 麻薩諸塞州 DTA(過渡援助部) 截至 2026-07-16 在其官方頁面上的說明。聯邦公共負擔規則將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變更 —— 你在那之前領取的福利,仍按現行規則判定;那之後的規則,本站尚未核實。 變更之後若你仍不確定,請以官方最新說明為準,並就個案諮詢持牌移民律師。
依據: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Transitional Assistance (DTA) ·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ASPE · 查閱於 2026-08-22
婦幼營養補助(WIC)
面向孕產婦與幼兒的營養補助 —— 美國農業部的說法是:保障「低收入的孕婦、產後婦女、哺乳婦女,以及嬰兒和 5 歲以下兒童中存在營養風險者」的健康,方式是提供補充膳食的營養食品、健康飲食指導(含母乳哺育的推廣與支持),以及轉介醫療照護。涵蓋期從懷孕一直到孩子滿 5 歲:孕婦;產後婦女(懷孕結束後 6 個月內);哺乳婦女(至嬰兒滿 1 週歲);嬰兒;以及 5 歲以下兒童(至滿 5 週歲生日)。每位申請人都會先由 WIC 工作人員做一次免費的簡易健康檢查,並須由醫療專業人員逐一認定存在「營養風險」—— 營養風險分兩大類:一是醫學類風險,如貧血、體重過輕、既往妊娠併發症或不良妊娠結局;二是膳食類風險,如餵養方式不當或膳食不符合現行《美國居民膳食指南》。食品補助以 eWIC 卡發放,用起來就像簽帳金融卡,可在獲 WIC 授權的雜貨店和農夫市集使用。除食品外,還包括健康篩檢、營養與母乳哺育諮詢、疫苗接種篩檢與轉介、藥物濫用轉介等。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但按農業部自己的說法「雖由聯邦政府以撥款方式出資,WIC 由 89 個州級機構經辦」,服務點包括縣衛生局、醫院、學校、印第安衛生服務機構等 —— 你須向所在地區的 WIC 機構申請,因此本地名稱與流程因州而異。媽媽、爸爸、寄養父母,以及其他任何撫養 5 歲以下孩子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照顧的孩子提出申請。
本州關鍵差異
這裡我們必須謹慎、如實。聯邦規則允許一個州選擇把 WIC 限於美國公民、國民與合格外國人(7 CFR 246.7(c)(3))—— 而對麻薩諸塞州,我們無法從其官方 WIC 頁面把該州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往任何一邊接地。我們查到的是:麻省 WIC 營養項目(州公共衛生部)把參加條件列為住在麻薩諸塞州、有營養需求、是未滿 5 歲的兒童或新手/孕期/哺乳期母親,以及家庭收入低於 WIC 收入標準;其申請頁要的文件是收入證明、麻薩諸塞州居住證明與身份證明 —— 沒有列出任何移民文件,頁面還寫明「All information shared with WIC is confidential.」(與 WIC 分享的一切資訊都是保密的。)我們在這些頁面上沒有找到公民或移民身分要求。 但請仔細分辨:「沒找到要求」不等於經核實的「沒有要求」,也不同於紐約或華盛頓那種正面表態的「regardless of immigration status」/「U.S. citizenship is not required」—— 麻薩諸塞州的頁面對身分這個問題根本沒有正反表態。聯邦 WIC 法律本身不設身分要求(見 WIC 項目頁),所以實務答案很可能是有利的;但在你依賴它之前,請就你自己的情況向麻省 WIC 項目(800-942-1007)或你當地的 WIC 辦公室核實。 麻省確實明說、且我們能接地的一句是:「WIC is not included 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s public charge rule.」(WIC 不在聯邦政府的公共負擔規則之列。) 若你或家人已在領 MassHealth/Medicaid、SNAP 或 TAFDC/現金補助,你就自動符合收入資格。 公共負擔:請使用本頁「聯邦規則」部分查看聯邦結論(含 2026-09-18 起的變化、法定豁免、以及境外簽證與口岸的口徑)。
依據: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DPH), Women, Infants, & Children Nutrition Program · 查閱於 2026-07-16
勞動所得稅抵免(EITC)
面向中低收入勞動者與家庭的聯邦「可退稅」稅收抵免。按美國國稅局(IRS)的說法,EITC「幫助中低收入的勞動者與家庭獲得稅收減免。若你符合條件,可用該抵免減少你應繳的稅款 —— 甚至可能增加你的退稅」。關鍵在「可退稅」(refundable)三個字 —— IRS 的原話是:「這是一項可退稅抵免,因此你拿回的錢可以多過你繳的稅。」說白了:即便你一分稅都不欠,照樣能拿到錢。你須有勞動所得(薪資、薪金、小費或自僱收入),並在聯邦報稅表上申報 —— 沒有單獨的申請表,不用跑任何辦事處,也沒有候補名單。有符合條件的子女時抵免額更高,但沒有子女的勞動者也能拿到較小的一檔。2025 稅務年度(即 2026 年申報的那份稅表)的最高抵免額為:無符合條件子女 $649;一名 $4,328;兩名 $7,152;三名及以上 $8,046。2025 稅務年度的收入上限(調整後總收入 AGI)為:無子女 $19,104(單身、戶主、已婚分開報稅或符合條件的未亡配偶)/ $26,214(已婚合併報稅);一名子女 $50,434 / $57,554;兩名 $57,310 / $64,430;三名及以上 $61,555 / $68,675。2025 稅務年度的投資收入須在 $11,950 及以下。這些金額逐年調整 —— 請以你所申報稅務年度的 IRS 官方表格為準。這是純聯邦項目,由 IRS 直接經辦,全國規則統一,州政府在聯邦 EITC 中沒有角色。但請注意:除這項聯邦抵免外,許多州與部分地方政府另有自己獨立的州級 EITC,通常按聯邦抵免額的一定百分比設定,是否可退稅各不相同,規則有時也與聯邦不同 —— 詳見所在州資訊。
本州關鍵差異
聯邦 EITC 要求一個可用於工作的社會安全號碼,所以用 ITIN 報稅的家庭拿不到它 —— 詳見本項目的聯邦規則。這裡的問題是:麻薩諸塞州自己的抵免有沒有不一樣?在最要緊的那一點 —— ITIN 報稅者 —— 上,誠實的答案是沒有:麻薩諸塞州的勞動所得稅抵免跟隨聯邦規則。麻薩諸塞州稅務廳(Department of Revenue)把這一條列為要求:「You, your spouse and any qualifying child have a valid Social Security Number」(你本人、你的配偶以及任何符合條件的子女都持有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並說明「The Massachusetts EITC is available to certain individuals or families who meet the tax requirements for the federal EITC」(麻薩諸塞州 EITC 面向符合聯邦 EITC 稅務要求的某些個人或家庭)。因為州抵免設為聯邦抵免的 40% 且以聯邦資格為前提,一個拿不到聯邦 EITC 的 ITIN 報稅者,也拿不到麻薩諸塞州這項抵免。 我們專門在 mass.gov 上查找過 ITIN 的例外條款,沒有找到;倡導團體正在推動把該抵免擴及 ITIN 報稅者,但截至該頁(2025 年 12 月 23 日更新)尚未立法通過 —— 所以,與加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不同,這裡對 ITIN 報稅者不存在州級 EITC 的護城河。麻薩諸塞州確實對 ITIN 報稅者開放的,是另一項抵免:兒童與家庭稅收抵免(Child and Family Tax Credit)—— 一個持 SSN 或 ITIN 的納稅人,可為一名未滿 13 歲的符合條件子女、一位有殘疾的受撫養人或配偶、或一位年滿 65 歲的受撫養人申報它,詳見下方備註。 麻薩諸塞州 EITC 可退還,所以一名持 SSN、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即便把稅額抵減到零後仍能以退款形式拿到它。 請留意邊界:這是一項稅收抵免,不是移民身分認定,也不改變任何人的身分。
依據: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Revenue · 查閱於 2026-07-16
補充保障收入(SSI)
補充保障收入(SSI)是由聯邦社會安全署(SSA)按月發放的聯邦現金補助,面向收入極低、資源極少,且年滿 65 歲、失明或有符合條件殘疾的人(兒童也可能符合)。要領取 SSI,你的可計資源須不超過個人 2,000 美元、夫妻 3,000 美元。它由聯邦政府按全國統一標準直接經辦——2026 年最高聯邦金額為個人每月 994 美元、夫妻每月 1,491 美元——部分州還在此基礎上另加一筆州補助。
本州關鍵差異
聯邦部分不重複:聯邦 SSI 對非公民的嚴格規定(合格外國人類別、附加條件、五年門檻,及 OBBBA 未改 SSI 非公民規則)都掛在共享 ssi 項目頁,此處不重複。本行只如實回答一個關鍵問題:若你因移民身分被聯邦 SSI 拒之門外,麻薩諸塞還有沒有給老/殘者的州出路? 先說清 SSP 本身接不住你:麻薩諸塞《州補助項目》頁原話:「In order to get SSP payments, you must first apply for 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 SSP payments are based on eligibility for SSI.」(要領 SSP,須先申請 SSI;SSP 按 SSI 資格發。)所以 SSP 不是加州 CAPI 那種「接住被 SSI 排除的移民」的州出資出路——它綁定 SSI 資格。 州出路在 EAEDC:麻薩諸塞的 EAEDC(老、殘與兒童緊急援助,由 DTA 經辦)明確接住不在 SSI 上的老/殘者——頁面把可申請者列為含「Over 65 years old and are not receiving 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年滿 65 歲且未領 SSI)與「Unable to work due to your own disability that will last at least 60 days.」(因自身殘疾無法工作、將持續至少 60 天)。 邊界要兩頭都說清、別把任何人誤導:EAEDC 不是「不論身分人人可領」。頁面原話:「Be a U.S. citizen or an eligible legal noncitizen.」(須為美國公民或合資格的合法非公民。)所以 EAEDC 覆蓋的是合法在美的移民(EAEDC 的非公民規則比聯邦「合格外國人」更寬,含許多合法在美者),但不含無證移民。別自己先放棄:請就 EAEDC 及你的具體身分向 DTA 核實(DTA Connect:dtaconnect.com;DTA 援助熱線 877-382-2363)。
依據: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 — Department of Transitional Assistance (DTA) · 查閱於 2026-08-23
貧困家庭臨時救助(TANF)
貧困家庭臨時救助(TANF)是一項面向有子女的低收入家庭、發放「有時限」的每月現金補助並提供就業支持的項目,旨在幫助家庭實現經濟保障與穩定。聯邦政府向各州發放「整筆撥款」(block grant),各州在此框架下自行設計並經辦自己的 TANF 項目,使用各自的名稱(加州稱 CalWORKs),並自定現金金額與細則。各州設定每月現金數額、附加工作參與要求,並在聯邦「一生累計 60 個月(5 年)」聯邦資金上限內設定時限。除每月現金補助外,TANF 還資助托兒、職業培訓、交通等服務。
本州關鍵差異
聯邦部分不重複:TANF 的聯邦移民規則(無證移民不符合聯邦出資 TANF、多數合格外國人的五年門檻、哪些類別豁免、OBBBA 未改 TANF 移民規則)都掛共享 tanf 項目頁。本行只寫麻薩諸塞特有、對移民最關鍵的兩點。 第一,TAFDC 的可及性:麻薩諸塞 TAFDC 頁要求「You or someone in your family are a U.S. citizen or an eligible immigrant」(你或家中某人是美國公民或合資格移民)。關鍵在「或家中某人」:即使為父/母因移民身分不符合,家中合資格的孩子仍可獲援。頁面明文的「只為孩子申請」路徑原話:「If you apply only for the child(ren) DTA will not look at your income when you apply, even though the application is in your name.」(若只為孩子申請,DTA 不看你的收入,儘管申請以你名義提出。)所以合資格的孩子(如美國公民子女)可經此獲 TAFDC,即便申請的父/母本人不符合。 第二,州出資的接住與其邊界:麻薩諸塞另有 EAEDC(州級,DTA 經辦),接住 TAFDC 之外的情形,包括照顧與自己有親屬關係子女的成人、以及老/殘者;EAEDC 頁要求「Be a U.S. citizen or an eligible legal noncitizen.」——即覆蓋合法在美移民(其非公民規則比聯邦更寬),但不含無證移民。 兩種錯誤都防:別把這條當成「無證家庭可直接領 TAFDC/EAEDC」的保證——官方頁把資格繫於公民或合資格/合法非公民身分;也別以為無證父母的合資格孩子拿不到——「只為孩子申請」路徑明文可行。請就 TAFDC、EAEDC 及具體身分向 DTA 核實(dtaconnect.com;877-382-2363)。
依據: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 — Department of Transitional Assistance (DTA) · 查閱於 2026-08-23
住房選擇券(第 8 條 / Housing Choice Voucher)
住房選擇券(即通稱的「第 8 條」/Section 8)是聯邦租金補助,幫助極低收入的家庭、老人和殘障人士在私人租房市場租到「體面、安全、衛生」的住房。資金由聯邦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提供,由地方的「公共住房機構」(PHA,通常是州或地方政府機構)經辦。你自己在市場上找符合房屋品質標準的出租房,PHA 審批房源和租約後,直接把租金補助付給房東。若房租不高於本地「支付標準」,你一般自付調整後月收入的約 30% 作為房租,其餘由補助覆蓋。這是全美最主要的租房援助項目,惠及約 230 萬個家庭。因名額有限,許多地方設有候補名單。
本州關鍵差異
聯邦部分不重複:聯邦第 8 條規則(家庭中至少一名成員須具備符合條件的移民身分;混合身分家庭按比例獲補助而非整體被拒)掛在共享聯邦頁,此處不重複。本行只如實回答一個關鍵問題:麻薩諸塞有沒有一條移民資格比聯邦第 8 條更寬的租房券出路? 有 —— MRVP(麻薩諸塞租房券項目)是州出資的券。麻薩諸塞官方頁原話:「MRVP is a state program offering rental assistance in the form of vouchers to low-income families (similar to Section 8).」(MRVP 是一項州項目,以券的形式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援助,與第 8 條類似。)麻薩諸塞法律援助權威(Massachusetts Law Reform Institute,2026 年 3 月複核)更明白寫道:「State housing programs in Massachusetts are generally open to applications from all immigrants. Your immigration status does not matter.」(麻薩諸塞的州住房項目一般對所有移民開放申請,你的移民身分無關緊要。)並把 MRVP 列在這些州項目之中(與州公共住房、AHVP、州出資的多戶型補貼住房並列)。 精確邊界(聯邦 vs 州):同一份指引說,對聯邦項目(聯邦公共住房、第 8 條房客券與項目券)而言,你的家庭「must include at least one U.S. citizen or 'eligible noncitizen'」(須至少含一名美國公民或「合格非公民」),且無證移民不符合受限聯邦住房資格。所以護城河是真的:聯邦第 8 條要求一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而 MRVP(州出資)對所有移民開放、不論身分。 別只憑一句話下判斷:每個項目各有規則、規則會變,最終由當地住房機構裁定 —— 請就你的具體情況向 EOHLC / 你當地的住房機構(CHAMP)核實,別自己先放棄。
依據: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hud.gov) ·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Cornell Law School (verbatim mirror of eCFR Title 24) +2 · 查閱於 2026-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