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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亞州的福利:你可能能申請什麼

以下按加利福尼亞州官方資料整理已收錄的福利項目,涵蓋資格、如何申請,以及是否計入公共負擔(可能影響綠卡/身分申請)。資訊性內容,非法律建議。

涵蓋概覽

不論移民身分的涵蓋(州出資)

兒童: 可能符合孕產: 可能符合65 歲+: 新登記凍結成人: 新登記凍結

已收錄的福利項目

醫療補助(Medicaid)

面向低收入者的公費醫療保險,由聯邦與州政府共同出資,涵蓋門診、住院、處方藥、孕產、兒童等醫療服務。由各州在聯邦規則下經辦,每州有自己的名稱和細則(加州稱 Medi-Cal)。

本州關鍵差異

加州用州款把 full-scope(全面)Medi-Cal 逐步擴展給收入合格居民、不論移民身分:2016 年(19 歲以下兒童)→ 2020 年(19-25 歲)→ 2022 年(50 歲+)→ 2024-01-01(26-49 歲),已覆蓋全年齡。⚠️ 但自 2026-01-01 起(法律定「不早於」該日),加州凍結無證成人(19 歲+)的 full-scope 新登記:已登記者繼續保留,兒童(19 歲以下)、孕產者(含產後 365 天)、26 歲以下寄養青年仍不論身分合格;五年等待期內的合格非公民與 PRUCOL 者也不在凍結之列。該群體另有新增保費(每月 100 美元,不早於 2027 年)及部分福利削減(牙科不早於 2026-07、長期照護不早於 2026-01)。以上為已通過的州法,但生效以「不早於」為準、且待系統就緒後實施——屬會變領域,請以官方最新為準。

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P)

面向兒童的公費醫療保險,專為「家庭收入超過 Medicaid 門檻、卻又負擔不起私人保險」的家庭而設。由聯邦與州政府共同出資(聯邦社會安全法第 XXI 章),各州在聯邦規則下自行設計與經辦:可辦「獨立 CHIP」、「Medicaid 擴展式 CHIP」或兩者兼有,因此每州名稱、收入門檻與細則都不同(各州門檻約在 170% 至 400% 聯邦貧窮線之間)。除兒童外,部分州的獨立 CHIP 還涵蓋孕產者。

本州關鍵差異

加州的 CHIP 分兩條腿走,與移民身分的關係不同,須分別看。① 兒童主線(OTLICP)併入 Medi-Cal:加州自 2016 年起用州款把 full-scope(全面)Medi-Cal 給到所有收入合格的 19 歲以下兒童、不論移民身分——但請注意,給無證兒童的那部分是州款,不是聯邦 CHIP(Title XXI)款;聯邦 CHIP 款只能覆蓋公民及符合條件/合法居留的兒童。對家庭而言結果是一樣的:孩子照樣能拿到全面覆蓋,身分不是門檻。② 孕產線(unborn option / MCAP):加州用聯邦 CHIP 的「未出生兒童(unborn)選項」覆蓋從受孕到出生的胎兒,因此 MCAP「不論公民身分與移民身分」都可申請——這條是聯邦 CHIP 款、且明文不看身分。③ 2026 年那輪針對無證成人 full-scope Medi-Cal 新登記的凍結,不適用於 19 歲以下兒童,也不適用於孕產者(含產後 365 天)。以上屬會變領域,請以 DHCS 官方最新為準。

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

每月發放的食品補助,幫助低收入家庭購買食物。補助以電子福利轉帳卡(EBT 卡)發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發放,像刷銀行卡一樣在獲授權的超市、雜貨店購買食品。補助金額依據美國農業部的「節儉食品計畫」(Thrifty Food Plan)計算,每年隨食品價格調整,並按家庭人數與扣除必要開支後的月收入而定。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食品與營養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機構經辦 —— 你必須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請,因此申請入口與當地名稱因州而異(加州稱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請後 30 天內發放;若家庭幾乎沒有錢、急需幫助,最快可在 7 天內拿到。

本州關鍵差異

🔴 很多人以為加州在移民福利上一定是「避風港」—— 在食品這件事上,這個預期如今已大體不成立,請務必讀完。① 聯邦收緊在加州有一個具體的開始日期:CDSS 明文「Starting April 1, 2026」,即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只有下列人可領 CalFresh:美國公民;美國國民;古巴/海地入境者(CHE);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群島或帛琉的公民;以及已滿五年等待期或符合豁免的綠卡持有者(LPR)。豁免包括:未滿 18 歲;有 40 個合格工作季度;失明或殘障;1996 年 8 月 22 日當日合法居美且年滿 65 歲;具軍人關聯;以 Amerasian 移民身分入境;境外出生的美洲原住民;某些苗族或寮國高地部族成員;某些其他人道類別的非公民。CDSS 同樣明文: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若你是庇護者、難民、假釋者(除非屬 CHE)、暫停遣返或驅逐者、有條件入境者、人口販運倖存者、受虐待的非公民、非綠卡的伊拉克或阿富汗特殊移民簽證(SIV)持有者、或某些阿富汗/烏克蘭假釋者,「you will no longer be eligible for CalFresh and your CalFresh benefits will be terminated」(你將不再符合 CalFresh 資格,你的 CalFresh 福利將被終止)。若你已在領:「Your benefits will continue until your next recertification as long as you continue to meet all other non-immigration eligibility criteria.」(在你繼續滿足其他所有非移民類資格條件的前提下,福利會持續到你下次覆核為止。)② 🔴 千萬別以為 CFAP 會接住你。加州食品援助計劃(CFAP)確實是加州自己出錢的食品補助,官方定義為「for noncitizens who do not qualify for CalFresh benefits which are federally funded」(給不符合聯邦出資的 CalFresh 的非公民);但要領它,你必須「ineligible for CalFresh benefits solely due to your immigration status under the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 (PRWORA) of 1996」(僅因 1996 年 PRWORA 下的移民身分而不符合 CalFresh)—— 例如未滿五年居住要求或未滿 40 個合格工作季度的綠卡持有者、假釋者、有條件入境者、受虐待或受虐的人。可是 CDSS 把話說得很直白:「most noncitizens who are no longer eligible for CalFresh due to H.R. 1 are not eligible for CFAP, with the exception of battered noncitizens and certain parolees.」(因 H.R.1 而失去 CalFresh 的非公民,大多數並不符合 CFAP,受虐待的非公民與某些假釋者除外。)也就是說:在加州失去 CalFresh 的難民或庇護者,一般不會落進 CFAP —— 他們會落進「什麼都沒有」。有一處改善:「As of June 1, 2026, parolees who have not met the five-year waiting period or an exemption will qualify for CFAP benefits regardless of the length of parole if all other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have been met」(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未滿五年等待期或未符合豁免的假釋者,只要滿足其他所有資格條件,即可不論假釋期長短領取 CFAP)。③ 🔴 那個「不論身分」的 CFAP 擴展還沒到,而且比外界常說的窄。它將覆蓋「all Californians, age 55 years or older, who are income-eligible, regardless of their immigration status」(所有收入合格、年滿 55 歲的加州居民,不論移民身分),且「does not require CFAP applicants to provide a social security number, if they do not have one, or comply with CalFresh work requirements」(不要求申請人提供社會安全號碼,若其沒有;也不要求遵守 CalFresh 工作要求)。但 CDSS 頁面頂端標著「Important! This benefit is not available yet.」(重要!此項福利尚未開放。)並寫明「The CFAP expansion will be implemented on October 1, 2027.」(CFAP 擴展將於 2027 年 10 月 1 日實施。)所以:今天,任何年齡的無證加州居民都沒有 CalFresh、也沒有 CFAP;而且即使擴展如期落地,它也只到 55 歲及以上 —— 未滿 55 歲的無證成人屆時仍不被覆蓋。④ 混合身分家庭仍然可用的部分(這一條很重要,別自己先放棄):CDSS 明文「You can apply for and get CalFresh benefits or cash aid for people who are eligible, even if your family includes others who are not eligible. For example, immigrant parents may apply for CalFresh benefits or cash aid for their U.S. citizen or qualified immigrant children, even though the parents may not be eligible.」(即使家中有人不合格,你仍可為合格的人申請並領取 CalFresh 或現金援助。例如移民父母可為其美國公民子女或合格移民子女申請,即便父母本人不合格。)且「You do not have to give immigration information, Social Security numbers, or documents for any noncitizen family member(s) who are not applying for benefits... The County will not contact USCIS about the people who don't apply for benefits.」(對不申請福利的非公民家庭成員,你無須提供移民資訊、社會安全號碼或文件……縣裡不會就不申請的人聯繫 USCIS。)縣裡仍需知道他們的收入與財產以正確計算你家的福利。此為會變領域,請向你所在縣的社會服務辦公室核實,並以 CDSS 最新官方公告為準。

婦幼營養補助(WIC)

面向孕產婦與幼兒的營養補助 —— 美國農業部的說法是:保障「低收入的孕婦、產後婦女、哺乳婦女,以及嬰兒和 5 歲以下兒童中存在營養風險者」的健康,方式是提供補充膳食的營養食品、健康飲食指導(含母乳哺育的推廣與支持),以及轉介醫療照護。涵蓋期從懷孕一直到孩子滿 5 歲:孕婦;產後婦女(懷孕結束後 6 個月內);哺乳婦女(至嬰兒滿 1 週歲);嬰兒;以及 5 歲以下兒童(至滿 5 週歲生日)。每位申請人都會先由 WIC 工作人員做一次免費的簡易健康檢查,並須由醫療專業人員逐一認定存在「營養風險」—— 營養風險分兩大類:一是醫學類風險,如貧血、體重過輕、既往妊娠併發症或不良妊娠結局;二是膳食類風險,如餵養方式不當或膳食不符合現行《美國居民膳食指南》。食品補助以 eWIC 卡發放,用起來就像簽帳金融卡,可在獲 WIC 授權的雜貨店和農夫市集使用。除食品外,還包括健康篩檢、營養與母乳哺育諮詢、疫苗接種篩檢與轉介、藥物濫用轉介等。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但按農業部自己的說法「雖由聯邦政府以撥款方式出資,WIC 由 89 個州級機構經辦」,服務點包括縣衛生局、醫院、學校、印第安衛生服務機構等 —— 你須向所在地區的 WIC 機構申請,因此本地名稱與流程因州而異。媽媽、爸爸、寄養父母,以及其他任何撫養 5 歲以下孩子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照顧的孩子提出申請。

本州關鍵差異

🌟 聯邦那一層留下的問題,答案就在這裡。聯邦規則允許一個州選擇把 WIC 限於公民、國民與合格外國人(7 CFR 246.7(c)(3))—— 加州沒有採用這個選項,而且 CDPH 在自己的政策手冊裡把話說明白了。《加州 WIC 政策與程序手冊》中規定地方機構須適用哪些資格要求的那一節(WPPM #200-01「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 Overview」,其載明的授權依據正是 7 CFR 246.7(c)、(l)、(m)),這樣指示地方機構工作人員:「WIC allows program participation by foreign citizens, provided they meet the program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Citizenship status cannot be a factor in eligibility determinations.」(WIC 允許外國公民參加本項目,只要他們符合項目的資格要求。公民身分不得成為資格認定中的一項考量因素。)同一份政策把地方機構可以適用的資格條件逐條列全,一共只有四項:屬於 WIC 服務的類別之一;「Live in California」(住在加州);「Meet income eligibility」(符合收入資格);「Have an indicator of nutritional risk」(存在營養風險指標)。移民身分不在其列。🔑 請把這理解為一句「州政策的正面表態」,而不只是「沒查到相反規定」:CDPH 在這個問題上並非沉默 —— 它在對自己的工作人員明說,公民身分不得成為考量因素。三點佐證。(1) 居住看的是你現在住哪,不看住了多久:「The length of time an applicant has resided in California is not a factor in determining residency.」(申請人在加州已居住多長時間,不是認定居住的考量因素。)(WPPM #210-06)(2) 不需要任何移民文件。需要的是身分證明,而 CDPH 認可的身分證明清單很寬 —— 出生證明、加州 WIC 卡、車輛登記、法院命令、寄養安置通知、醫院手環、免疫接種記錄等等(WPPM #270-20)。「Immigration or Naturalization Papers」(移民或歸化文件)確實出現在那份清單上,但它是「你可以用來證明你是誰」的眾多選項之一,與出生證明、駕照並列 —— 是一個你可以用的選項,不是一個你必須滿足的條件。若你拿不出身分或居住證明,CDPH 政策要求工作人員讓你自我聲明(self-declare),最長 30 天。(3) CDPH 面向公眾的申請頁告訴你要帶什麼 —— 身分證件、地址證明、收入證明 —— 全程沒有要任何移民文件。🔴 關於時效的如實說明:WPPM #200-01 上標的修訂日期是 2019 年 5 月 6 日。截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它是 CDPH 在其現行 WIC 政策與程序手冊文件庫中發布的版本,我們也沒有找到 CDPH 發布過任何改動它的通知。政策會變 —— 請向 CDPH/WIC 或你當地的機構核實。

勞動所得稅抵免(EITC)

面向中低收入勞動者與家庭的聯邦「可退稅」稅收抵免。按美國國稅局(IRS)的說法,EITC「幫助中低收入的勞動者與家庭獲得稅收減免。若你符合條件,可用該抵免減少你應繳的稅款 —— 甚至可能增加你的退稅」。關鍵在「可退稅」(refundable)三個字 —— IRS 的原話是:「這是一項可退稅抵免,因此你拿回的錢可以多過你繳的稅。」說白了:即便你一分稅都不欠,照樣能拿到錢。你須有勞動所得(薪資、薪金、小費或自僱收入),並在聯邦報稅表上申報 —— 沒有單獨的申請表,不用跑任何辦事處,也沒有候補名單。有符合條件的子女時抵免額更高,但沒有子女的勞動者也能拿到較小的一檔。2025 稅務年度(即 2026 年申報的那份稅表)的最高抵免額為:無符合條件子女 $649;一名 $4,328;兩名 $7,152;三名及以上 $8,046。2025 稅務年度的收入上限(調整後總收入 AGI)為:無子女 $19,104(單身、戶主、已婚分開報稅或符合條件的未亡配偶)/ $26,214(已婚合併報稅);一名子女 $50,434 / $57,554;兩名 $57,310 / $64,430;三名及以上 $61,555 / $68,675。2025 稅務年度的投資收入須在 $11,950 及以下。這些金額逐年調整 —— 請以你所申報稅務年度的 IRS 官方表格為準。這是純聯邦項目,由 IRS 直接經辦,全國規則統一,州政府在聯邦 EITC 中沒有角色。但請注意:除這項聯邦抵免外,許多州與部分地方政府另有自己獨立的州級 EITC,通常按聯邦抵免額的一定百分比設定,是否可退稅各不相同,規則有時也與聯邦不同 —— 詳見所在州資訊。

本州關鍵差異

🌟 這是本頁最有價值的一條,也正是上面那條聯邦規則的例外。聯邦 EITC 要求一個可用於工作的社會安全號碼,所以用 ITIN 報稅的家庭拿不到它 —— 詳見本項目的聯邦規則。加州不跟這條規則。FTB 自己的資格頁列出申報 CalEITC 必須滿足的條件,其中關於身分號碼的那一行寫的是:「Have a valid Social Security Number or 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ITIN) for you, your spouse/RDP, and any qualifying children」(你本人、你的配偶/註冊家庭伴侶,以及任何符合條件的子女,持有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或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ITIN))。FTB 的 ITIN 頁說得更直白:「Californians without a Social Security Number can use an ITIN to file a state tax return when they have a state filing requirement.」(沒有社會安全號碼的加州人,在有州報稅義務時,可以用 ITIN 報州稅。)以及:「Even if you don't need to file, an ITIN can be used to file a tax return to seek a refund for over-withheld pay, or to claim state tax credits, including three "refundable" credits: California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Young Child Tax Credit, Foster Youth Tax Credit.」(即使你不需要報稅,也可以用 ITIN 報一份稅表,以求退回被多扣的工資款,或申報州稅抵免,包括三項「可退還」抵免:加州勞動所得稅抵免、幼兒稅收抵免、寄養青年稅收抵免。)加州這三項現金返還型抵免,ITIN 報稅者都可以申報。🔑 這不是行政上的通融,而是白紙黑字寫進加州稅法的,機制非常精確:加州在《稅收與稅務法典》第 17052 條中沿用聯邦《國內稅收法典》第 32 條,但恰恰改寫了聯邦層面卡住 ITIN 報稅者的那一款 —— 第 17052(p) 條規定「For each taxable year beginning on or after January 1, 2020, Section 32(m)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 relating to identification numbers, is modified as follows」(對於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每個納稅年度,《國內稅收法典》第 32(m) 條(關於識別號碼)按下列方式修改),隨後把該條中的「social security number」(社會安全號碼)替換為「federal 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or a social security number」(聯邦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或社會安全號碼)。這段文字出自 AB 1876(預算委員會案),州長於 2020 年 9 月 18 日簽署;它刪除了此前那道「ITIN 報稅者須有未滿 6 歲的符合條件子女才能申報」的限制,且該刪除適用於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每個納稅年度。🔴 用大白話說:在加州,一個家庭成員用 ITIN 報稅、因而無論工作多久、納稅多少都拿不到聯邦 EITC 的在職家庭,仍然可能可以申報 CalEITC,若符合條件還可申報 YCTC 與 FYTC。我們說「可能」,不說「一定」—— 你仍須滿足其他每一項條件,包括一年中超過半年住在加州,以及至少有 $1 的勞動所得。🔴 走 ITIN 這條路附帶一個條件:依《稅收與稅務法典》第 17052(q) 條,使用 ITIN 的人須在 FTB 要求時,提供依《車輛法典》第 12801.9 條辦理加州駕照所認可的那類身分證明文件,以及用於申報該年度勞動所得的文件;並且,若你日後拿到有效的社會安全號碼,須通知 FTB。🔴 請留意邊界:這是加州自己的抵免。用 ITIN 申報 CalEITC,不會讓你有資格拿聯邦 EITC,也不改變你的移民身分。

本頁只列已收錄的福利項目,不代表本州只有這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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