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補助(Medicaid)
面向低收入者的公費醫療保險,由聯邦與州政府共同出資,涵蓋門診、住院、處方藥、孕產、兒童等醫療服務。由各州在聯邦規則下經辦,每州有自己的名稱和細則(加州稱 Medi-Cal)。
本州關鍵差異
🔴🌟 德州沒有採納 ACA 的 Medicaid 擴展 —— 這一點與加州、紐約等州截然不同,是移民最該知道的事實。德州 Medicaid 因此沒有面向一般低收入成人的類別,只覆蓋幾類狹窄人群:兒童、孕婦、撫養 Medicaid 兒童的父母/照護親屬(其收入門檻極低,屬全美最低之列),以及老人、盲人、殘障者。結果是:一個在德州的低收入成人,只要不懷孕、不在撫養有 Medicaid 的孩子、也不屬於老/盲/殘,一般就沒有任何 Medicaid 通道 —— 這與移民身分無關,連美國公民也是如此。就移民而言:合格非公民仍須滿足聯邦規則(見 Medicaid 聯邦項目說明,含五年等待期與 2025 年 OBBBA 變動)。有兩扇門不論移民身分都開著:①「緊急 Medicaid」—— 為滿足其他所有條件、但因移民身分不符合常規 Medicaid 的人,支付緊急醫療(含分娩)費用(此為聯邦要求,各州皆有,請向 HHSC 核實細節);② CHIP Perinatal —— 為因移民身分不符合 Medicaid 的孕婦覆蓋胎兒的產前照護(見單獨的 CHIP 行)。德州不像加州那樣用純州款去覆蓋無證成人或兒童 —— 我們未找到德州有任何為被聯邦規則排除的移民設立的州出資 Medicaid 兜底項目(據實報告,並非「一定沒有」)。此為會變領域,請向德州 HHSC 核實,並以最新官方公告為準。
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P)
面向兒童的公費醫療保險,專為「家庭收入超過 Medicaid 門檻、卻又負擔不起私人保險」的家庭而設。由聯邦與州政府共同出資(聯邦社會安全法第 XXI 章),各州在聯邦規則下自行設計與經辦:可辦「獨立 CHIP」、「Medicaid 擴展式 CHIP」或兩者兼有,因此每州名稱、收入門檻與細則都不同(各州門檻約在 170% 至 400% 聯邦貧窮線之間)。除兒童外,部分州的獨立 CHIP 還涵蓋孕產者。
本州關鍵差異
🌟 德州的 CHIP 是真正獨立的項目(不併入 Medicaid),面向收入超過 Medicaid 門檻的家庭裡的兒童。就移民而言,德州 CHIP 有兩條腿:① 常規兒童 CHIP —— 依德州政策,兒童須是「美國公民或具可接受身分的外國人」方可參加(與聯邦 CHIP 出資規則一致)。② 🌟 CHIP Perinatal(圍產期)—— 這是給孕婦的、不論移民身分的一條真實通道:德州官方(Texas Works Handbook D-410)明文「A pregnant woman does not have to meet the citizenship or alien status requirements in order to be eligible for CHIP perinatal.」(孕婦無須滿足公民或外國人身分要求即可符合 CHIP perinatal)。它覆蓋胎兒從孕期到出生的產前照護;官方 FAQ 明確:家庭收入在 202% FPL 及以下、但因移民身分不符合 Medicaid 的孕婦,可獲 CHIP Perinatal。孩子出生後,依家庭收入轉入 Medicaid 或 CHIP。⚠️ 一處誠實提醒:若孕婦本可能符合 Medicaid 卻未提供公民/身分的核驗,則不符合 CHIP perinatal(官方 D-410 原文)。持臨時簽證者只要滿足居住要求也可符合 CHIP perinatal。此為會變領域,請向德州 HHSC 核實。
食品補助(SNAP,俗稱「食物券」)
每月發放的食品補助,幫助低收入家庭購買食物。補助以電子福利轉帳卡(EBT 卡)發放 —— 自 2004 年 6 月起,全美各州一律用 EBT 卡發放,像刷銀行卡一樣在獲授權的超市、雜貨店購買食品。補助金額依據美國農業部的「節儉食品計畫」(Thrifty Food Plan)計算,每年隨食品價格調整,並按家庭人數與扣除必要開支後的月收入而定。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食品與營養局),但由各州的公共援助機構經辦 —— 你必須在你目前居住的州提出申請,因此申請入口與當地名稱因州而異(加州稱 CalFresh)。一般在受理申請後 30 天內發放;若家庭幾乎沒有錢、急需幫助,最快可在 7 天內拿到。
本州關鍵差異
德州的 SNAP 就是聯邦 SNAP,由德州 HHSC 經辦,福利發放在「Lone Star Card」(像刷銀行卡一樣在獲授權商店買食品)。就移民身分而言,德州適用的是聯邦 SNAP 規則 —— 包括 2025 年 OBBBA(H.R.1)第 10108 條對非公民資格的收緊,以及綠卡持有者的五年等待期與各項豁免(這些屬項目級聯邦規則,請見 SNAP 聯邦項目說明與其法條 alert,本行不復述)。🔴 一個誠實且重要的結論:德州沒有像加州 CFAP 那樣的、為被聯邦規則排除的移民設立的州出資食品補助 —— 我們未找到任何德州州級替代食品項目(據實報告「未找到」,而非斷言「絕對沒有」)。因此,在德州被聯邦規則排除的移民,一般沒有州款兜底。混合身分家庭仍可為家中符合條件的成員(如美國公民子女)申請 SNAP;不申請福利的家庭成員通常無須提供其移民身分即可讓符合者受益 —— 具體請以德州 HHSC 與 yourtexasbenefits.com 官方說明為準。此為會變領域,請向 HHSC 核實。
婦幼營養補助(WIC)
面向孕產婦與幼兒的營養補助 —— 美國農業部的說法是:保障「低收入的孕婦、產後婦女、哺乳婦女,以及嬰兒和 5 歲以下兒童中存在營養風險者」的健康,方式是提供補充膳食的營養食品、健康飲食指導(含母乳哺育的推廣與支持),以及轉介醫療照護。涵蓋期從懷孕一直到孩子滿 5 歲:孕婦;產後婦女(懷孕結束後 6 個月內);哺乳婦女(至嬰兒滿 1 週歲);嬰兒;以及 5 歲以下兒童(至滿 5 週歲生日)。每位申請人都會先由 WIC 工作人員做一次免費的簡易健康檢查,並須由醫療專業人員逐一認定存在「營養風險」—— 營養風險分兩大類:一是醫學類風險,如貧血、體重過輕、既往妊娠併發症或不良妊娠結局;二是膳食類風險,如餵養方式不當或膳食不符合現行《美國居民膳食指南》。食品補助以 eWIC 卡發放,用起來就像簽帳金融卡,可在獲 WIC 授權的雜貨店和農夫市集使用。除食品外,還包括健康篩檢、營養與母乳哺育諮詢、疫苗接種篩檢與轉介、藥物濫用轉介等。這是聯邦項目(美國農業部),但按農業部自己的說法「雖由聯邦政府以撥款方式出資,WIC 由 89 個州級機構經辦」,服務點包括縣衛生局、醫院、學校、印第安衛生服務機構等 —— 你須向所在地區的 WIC 機構申請,因此本地名稱與流程因州而異。媽媽、爸爸、寄養父母,以及其他任何撫養 5 歲以下孩子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照顧的孩子提出申請。
本州關鍵差異
🌟 聯邦那一層把移民身分的問題留給了各州(聯邦規則 7 CFR 246.7(c)(3) 允許一個州選擇把 WIC 限於公民、國民與合格外國人 —— 詳見本項目的聯邦規則,本行不復述)。德州沒有採用這個限制選項。德州 HHSC 在自己面向公眾的《WIC General Information》頁上,把資格要求逐條列全:符合收入標準;經認定存在營養風險;「Live in Texas」(住在德州)。緊接著那句是:「U.S. citizenship is not a requirement for eligibility.」(美國公民身分不是資格的必要條件。)移民身分不在資格要求之列;HHSC 的《What to Bring to Your WIC Appointment》清單要的是身分證明、地址證明與收入證明,不要任何移民文件。🔴 一句如實的分寸話:德州這句「公民身分不是必要條件」的措辭,比加州 CDPH 那句「Citizenship status cannot be a factor in eligibility determinations.」(公民身分不得成為資格認定中的考量因素)要窄一些 —— 它是一句正面的州機構表態,而不只是「沒查到相反規定」,但它沒有像加州那樣明說身分「不得被納入考量」。WIC 不做身分測試,這本是聯邦常態(見本項目聯邦規則)。政策會變 —— 請向你當地的 WIC 診所核實。
勞動所得稅抵免(EITC)
面向中低收入勞動者與家庭的聯邦「可退稅」稅收抵免。按美國國稅局(IRS)的說法,EITC「幫助中低收入的勞動者與家庭獲得稅收減免。若你符合條件,可用該抵免減少你應繳的稅款 —— 甚至可能增加你的退稅」。關鍵在「可退稅」(refundable)三個字 —— IRS 的原話是:「這是一項可退稅抵免,因此你拿回的錢可以多過你繳的稅。」說白了:即便你一分稅都不欠,照樣能拿到錢。你須有勞動所得(薪資、薪金、小費或自僱收入),並在聯邦報稅表上申報 —— 沒有單獨的申請表,不用跑任何辦事處,也沒有候補名單。有符合條件的子女時抵免額更高,但沒有子女的勞動者也能拿到較小的一檔。2025 稅務年度(即 2026 年申報的那份稅表)的最高抵免額為:無符合條件子女 $649;一名 $4,328;兩名 $7,152;三名及以上 $8,046。2025 稅務年度的收入上限(調整後總收入 AGI)為:無子女 $19,104(單身、戶主、已婚分開報稅或符合條件的未亡配偶)/ $26,214(已婚合併報稅);一名子女 $50,434 / $57,554;兩名 $57,310 / $64,430;三名及以上 $61,555 / $68,675。2025 稅務年度的投資收入須在 $11,950 及以下。這些金額逐年調整 —— 請以你所申報稅務年度的 IRS 官方表格為準。這是純聯邦項目,由 IRS 直接經辦,全國規則統一,州政府在聯邦 EITC 中沒有角色。但請注意:除這項聯邦抵免外,許多州與部分地方政府另有自己獨立的州級 EITC,通常按聯邦抵免額的一定百分比設定,是否可退稅各不相同,規則有時也與聯邦不同 —— 詳見所在州資訊。
本州關鍵差異
🔴🌟 本頁最重要的一句如實話:德州沒有州級的勞動所得稅抵免(state EITC)。原因很直接 —— 德州沒有州個人所得稅,因此根本沒有一份德州個人所得稅表可以掛靠一項州級抵免。(德州憲法第八條第 24-a 節禁止對個人開徵所得稅,係 2019 年選民表決通過。)德州審計長(Texas Comptroller)的 EITC 頁面從頭到尾講的只是聯邦抵免,州所扮演的角色是「推廣宣傳」這項聯邦抵免:「The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EITC) is a federal income tax credit available for working people with low to moderate income.」(勞動所得稅抵免(EITC)是一項面向中低收入勞動者的聯邦所得稅抵免。)所以,與加州、紐約、華盛頓、伊利諾、俄勒岡等設有本州 EITC 的州不同,德州沒有州級抵免可以疊加到聯邦抵免之上。🔴 這對移民家庭意味著什麼:聯邦 EITC 要求申報人、配偶及每名符合條件的子女持有可用於工作的社會安全號碼(這是聯邦規則 —— 詳見本項目聯邦規則),因此以 ITIN 報稅的家庭拿不到聯邦 EITC;而由於德州沒有自己的州級 EITC,也就不存在像加州 CalEITC 那樣、把勞動所得抵免延伸給 ITIN 報稅者的德州版本。我們沒有找到任何德州州級勞動所得抵免(據實報告「未找到」,而非斷言「絕對沒有」)。在德州,可用的只有聯邦 EITC。
補充保障收入(SSI)
補充保障收入(SSI)是由聯邦社會安全署(SSA)按月發放的聯邦現金補助,面向收入極低、資源極少,且年滿 65 歲、失明或有符合條件殘疾的人(兒童也可能符合)。要領取 SSI,你的可計資源須不超過個人 2,000 美元、夫妻 3,000 美元。它由聯邦政府按全國統一標準直接經辦——2026 年最高聯邦金額為個人每月 994 美元、夫妻每月 1,491 美元——部分州還在此基礎上另加一筆州補助。
本州關鍵差異
🔴 聯邦部分不重複:聯邦 SSI 對非公民的嚴格規定(合格外國人類別 + 附加條件 + 五年門檻,及 OBBBA 未改 SSI 非公民規則)都掛在共享的 ssi 項目頁,此處不重複。本行只寫德州特有的一點,並如實回答一個關鍵問題:德州有沒有加州 CAPI 那樣的移民現金出路?① 就我們核對的 SSA 資料,德州基本不在聯邦 SSI 之上加發州補助:SSA《State Assistance Programs for SSI Recipients — Texas》記載德州「強制最低補助」為「No recipients」(無領取人),而「可選州補助」的覆蓋範圍僅為「Optional state supplement provided to all SSI recipients residing in nursing or intermediate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mentally retarded and whose countable income is less than $60.」(只發給住在護理/中間照護機構、且可計收入低於 $60 的 SSI 領取人;每月州補助 $60、聯邦+州合計 $90)。因此,住在自己家中的老/盲/殘者,在德州拿到的基本就是聯邦 SSI 本身,沒有州補助加成。② 🔴 那德州有沒有加州 CAPI 那樣、專門補給因移民身分被 SSI 排除者的現金項目?我們未查到 —— 就我們核對的資料,未見德州有一個「專門給僅因移民身分被聯邦 SSI 排除的老/盲/殘移民發放 SSI 同等現金」的對口州項目(CAPI 就我們所查是加州的項目)。這是「未查到對口項目」而非「保證沒有」:請就任何本地幫助向你所在地區的德州衛生與公眾服務委員會(HHSC)辦公室、2-1-1 德州,以及當地 Area Agency on Aging(老齡事務機構)核實,別自己先放棄。
貧困家庭臨時救助(TANF)
貧困家庭臨時救助(TANF)是一項面向有子女的低收入家庭、發放「有時限」的每月現金補助並提供就業支持的項目,旨在幫助家庭實現經濟保障與穩定。聯邦政府向各州發放「整筆撥款」(block grant),各州在此框架下自行設計並經辦自己的 TANF 項目,使用各自的名稱(加州稱 CalWORKs),並自定現金金額與細則。各州設定每月現金數額、附加工作參與要求,並在聯邦「一生累計 60 個月(5 年)」聯邦資金上限內設定時限。除每月現金補助外,TANF 還資助托兒、職業培訓、交通等服務。
本州關鍵差異
🔴 聯邦部分不重複:TANF 的聯邦移民規則(無證移民不符合聯邦出資 TANF、多數合格外國人的五年門檻、哪些類別豁免、OBBBA 未改 TANF 移民規則)都掛在共享的 tanf 項目頁。此處只寫德州特有、且對移民關鍵的一點,並如實回答一個關鍵問題:德州有沒有像紐約「安全網援助」(SNA)那樣、用州款覆蓋被聯邦 TANF 排除的移民?就我們核對的資料:德州 TANF 要求受益家庭成員為美國公民或符合條件的移民(eligible immigrant / qualified alien;聯邦身分規則見共享 tanf 頁,此處不重複)。🌟 德州確有一項以州款出資的「TANF State Program(TANF-SP)」,但它是為雙親家庭設立的,並非為身分被排除者開的移民出路 —— 德州 Works Handbook A-1070 明確:TANF-SP 可在「a child lives with both of the child's natural or adoptive legal parents/stepparents, even if one or both are disqualified... unless that disqualification is due to... citizenship requirements」時核定,即「因不滿足公民/身分要求而被取消資格」的情形明確排除在外。因此 TANF-SP 並不把現金延伸到非合格身分者。🔴 綜上,與紐約的 SNA 不同,我們未查到德州有一條「用州款把 TANF 現金發給因身分被聯邦 TANF 排除者」的出路。這是「未查到州出資現金出路」而非對任一方向的保證:請就你具體能得到什麼(以及家中有資格的成員——如公民子女——能否單獨領取)向你所在地區的德州 HHSC 辦公室或 2-1-1 德州核實,別自己先放棄。
失業保險(UI)
失業保險是發給「非因本人過錯而失業」的勞動者的臨時性每週現金補助,幫助你在找下一份工作期間維持基本生活。它由雇主繳納的工薪稅(聯邦 FUTA 與各州 SUTA)出資,勞動者本人一般無需繳費。這是聯邦與州共同的項目:各州在聯邦統一規則下經辦自己的失業保險計畫,資格條件、每週金額與可領週數因州而異。你要向「你工作所在的州」申請。資格通常要求:非因本人過錯失業、在「基期」內達到工作或工資門檻、且目前有工作能力、可隨時工作、並在積極找工作。一般申請後兩到三週收到第一筆款。
本州關鍵差異
🔴 失業保險是一種「掙得的」保險型福利,不是經濟狀況審查型公共福利 —— 詳見本項目的聯邦規則(為何它一般不受 PRWORA「合格外國人」/五年門檻約束、以及 OBBBA 對基期工資達 100 萬美元高收入者的聯邦資金限制,都在那裡,不在此重複)。此處只寫德州執行時的移民身分要點。德州勞動力委員會(TWC)要求工作授權在多個時點都成立:TWC《Ongoing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原話「If you are not a U.S. citizen, you may be eligible for unemployment benefits if you are: Legally residing in the U.S. Authorized to work in the U.S.: At the time you earned your base-period wages; When you apply for benefits; While requesting benefits. Able to satisfy the requirements of Form I-9, Employment Eligibility Verification.」🔑 關鍵在此:德州 UI 要求你在「掙得基期工資時」、「申請時」、「每週請領時」都獲授權工作,並能滿足 I-9 就業資格核查;TWC 會用你的外國人登記號(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核對身分,若無法核實你當前獲授權工作,則不能發放。所以這是一條「掙得型」的路:它不看你收入低不低,但要求當時與現在都具備工作授權。各州細則不同,請以你工作所在州(此處為德州 TWC)為準。
住房選擇券(第 8 條 / Housing Choice Voucher)
住房選擇券(即通稱的「第 8 條」/Section 8)是聯邦租金補助,幫助極低收入的家庭、老人和殘障人士在私人租房市場租到「體面、安全、衛生」的住房。資金由聯邦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提供,由地方的「公共住房機構」(PHA,通常是州或地方政府機構)經辦。你自己在市場上找符合房屋品質標準的出租房,PHA 審批房源和租約後,直接把租金補助付給房東。若房租不高於本地「支付標準」,你一般自付調整後月收入的約 30% 作為房租,其餘由補助覆蓋。這是全美最主要的租房援助項目,惠及約 230 萬個家庭。因名額有限,許多地方設有候補名單。
本州關鍵差異
🔴 德州對第 8 條並沒有單獨的「德州移民規則」,因為根本沒有統一的德州第 8 條 —— 每個地方 PHA 以及 TDHCA 自己的項目,都照 HUD 的聯邦非公民規則辦事。那套聯邦規則(家庭中至少要有一名成員具備符合條件的移民身分;「混合身分家庭」可獲按比例補助而非被整體拒絕)在本項目的共享聯邦頁裡已寫明,這裡不重複。🌟 本站未找到一個「當前仍在運行、且移民規則比聯邦第 8 條更寬」的德州州級替代性租房券項目可加進來:TDHCA 自身經辦的第 8 條券(34 縣服務區)是聯邦 HUD 的錢、照聯邦非公民規則辦;TDHCA 的「以租戶為對象的租金援助」(TBRA)由聯邦 HUD 的 HOME 基金出資、收入上限為地區中位收入 80%,同樣照聯邦規則,並非一個移民規則更寬的州出資項目。因此本行不聲稱任何超出聯邦規則的州級擴展。身分如何核查,請以你所在地的 PHA(或 TDHCA)為準。
低收入家庭能源援助(LIHEAP)
低收入家庭能源援助(LIHEAP)幫助低收入家庭支付家庭能源費用 —— 主要是取暖(冬季)與製冷(夏季)的電費/燃料費,也包括能源危機應急援助(如面臨斷電/斷氣、需重新接通)、簡易的房屋節能改造(weatherization)和小型供暖設備維修/更換。它是聯邦撥款的「整筆補助」(block grant),由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下屬的社區服務辦公室(HHS/ACF/OCS)管理,再由各州、領地和部落自行經辦 —— 各自設定具體的資格標準與申請方式。🔴 LIHEAP 不向個人直接發錢,也從不收取手續費;申請須經你所在州/部落的能源援助機構。聯邦法定收入上限為貧困線的 150%,或(若更高)州收入中位數的 60%;許多州還對領取 TANF、SSI、SNAP 或經濟狀況審查型退伍軍人福利的家庭給予「類別資格」。
本州關鍵差異
🔴🔴 安全級、須逐字對照:與伊利諾、華盛頓、麻省不同,德州 CEAP 的官方申請確實以移民身分為條件。TDHCA 的官方 SAVE 與公民身分常見問答(現行 CEAP 常見問答將其列為經辦機構須遵循的身分核查指引)寫明:「只有美國公民、美國國民或合格外國人(Qualified Alien)家庭成員才符合領取資格」;凡不是在美國某州、某屬地/領地或哥倫比亞特區出生的家庭成員,其證件須經 SAVE(外國人身分核查系統)核對。「合格外國人」按 10 TAC §6.2(45) 定義,即 8 U.S.C. §1641(b) 所列人群 —— 這一聯邦「合格外國人」框架在本項目的共享聯邦頁,這裡不重複。🔴 但請把兩條同樣重要的、防止「第二種錯誤」的事實一併讀到:①「混合身分家庭可以獲得服務」—— TDHCA 明確寫:「同時包含美國公民/國民/合格外國人與非合格外國人的家庭,只要符合資格要求即可獲得服務」,收入計入所有成年成員,但計算家庭人數時只算合格成員(10 TAC §6.309)。所以家中有一名無身分成員,並不等於全家出局。② CEAP「不是執法項目」—— TDHCA 明確寫:「我們不是執法項目」,遇到無授權移民不需要、也不會通報移民/海關執法;證件看似造假也只是退回、說明不可用,不扣留、不銷毀。若你家所有成年成員都不是公民/國民/合格外國人,CEAP 本身會拒絕並轉介你去 CSBG(社區服務整體撥款)等其他項目求助 —— 這是如實告知出路,不是把你一腳踢開。任何情況都請通過你當地的社區行動機構或「幫助德州人」核實你自己的情形。